有了股权,该如何进行风险防控?

2019/01/23 16:14:42 查看1327次 来源:曲衍桥律师

  股权得之不易,尤其是大公司的股权更是如此,得到股权后行使权力的同时,该如何进行风险防控,保护股权,保护我们自身的财产呢?在和股权有关的各个公司阶段,我们应该这样做。

  1、设立公司时

  (1)慎重选择合作股东,合理设计公司股权架构,明确控股股东及决策机制,避免出现公司僵局。

  (2)明确公司章程中关于出资、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机制、利润分配等相关约定,保证权责利清晰。

  (4)形成明确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程序,书面明确各主体通知方式、会议通知时间、决策程序,避免出现决议撤销、不成立及僵局。

  (5)清晰股权代持关系,明确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的权利义务,根据具体情况与其他股东确认实际出资人代持关系。

  (6)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实缴到位,并验资予以证明,履行各项公司设立中的义务。

  2、股权转让时

  (1)受让股东应事先对目标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结合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债权债务以及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避免受让公司股权后发现相关问题进而引发争议。

  (2)设计合理的股权转让交易结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公章交接、业务交割、工商变更等合理、互相约束、协调进行,保障转让方收款、受让方股权受让的权利。

  (3)签订明确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受让方各项权利义务、交割前后的债权债务责任清晰划分,有约可依,必要时可以由第三人提供履约担保。

  (4)转让、受让股东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3、公司运营中

  (1)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劳动人事、财务账册、证照印章以及档案保管等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管理合法有序,为防范、化解代表权争议。

  (2)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财务披露,保障股东知情权。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勤勉义务,保障经营团队的工作效率,同时避免经营团队因同业经营、利益输送等对公司造成损害。

  4、行使权利时

  (1)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利用股东会等公司内部治理途径,及时处理争议,避免因消极行为错失自力救济良机,进而引发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股东争议,在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公司内部治理不能协调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股东代表诉讼、公司解散诉讼、公司诉讼等方式保障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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