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2019/03/04 13:50:09 查看1159次 来源:韩玉霞律师

  婚内出轨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案情概要】

  L某(女)与J某(男)于1986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并生育一女一子(均已成年)。2016年的一天,L某偶然间在J某的手机上发现J某与婚外女子保持通奸关系长达八、九年之久,经询问J某对此事实认可,且J某的成年子女均对此事知晓。

  后经L某及子女的劝说,J某仍拒不悔过,故此L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结果】

  J某在调解过程中,认为自己并未在婚内出轨,故应当分得一半份额的夫妻共同财产。

  笔者作为L某的代理律师,在庭前已经让L某通过录音形式固定J某亲口承认自己出轨八、九年的证据,且说服L某的子女同意出庭作证证明J某出轨的事实。但介于其后调解成功,故L某的成年子女并未出庭质证J某婚内出轨的事实。

  最终,J某与L某达成一致协议,由L某获取较大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名下的房产均过户到L某一人名下,L某一次性支付给J某50万元。

  【法律条文】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