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2019/05/06 12:12:56 查看1168次 来源:孙斌律师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 目的

  1、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确有必要,经批准方可加班。

  2、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1、 公司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 按提成制度结算或适用不定时工时制的业务人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三、 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公司规定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因工作需要或公司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

  2、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 特殊情况下无法及时填写《加班申请单》或取得部门主管签字同意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原因,非特殊原因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 加班原则

  1、 效率至上: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加班时间限制:

  (1)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时间每日最长不超过3小时;

  (2) 每月累计加班不应超过36小时。

  (3) 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单位计算。

  3、 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原则:在安排加班时,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作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 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加班加点。

  五、 加班认定

  1、 部门主管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或同意员工加班:

  (1)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 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 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 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参加公益劳动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进行的值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公司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支付定额值班补助。

  六、 加班调休和加班费支付

  1、 加班调休:

  (1) 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原则上优先安排员工调休,尽量在适当的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 员工可以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一个月之内,具体调休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繁忙而不能调休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费。

  七、 加班处理原则与违纪责任

  1、 公休、法定节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 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报告》,并于加班结束后的3天内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无加班报告者其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谎报加班者按公司规章制度严惩。

  3、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改正。

  4、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费。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部门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起止时 数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行政部

  备注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部门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起止时 数

  月 日 时 月 日 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行政部

  备注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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