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不赔偿,且找律师来帮忙

2019/07/17 13:51:47 查看1225次 来源:侯会茹律师

  刚到工地工作的第三天,小卢在门墙上进行焊接,他站立的门墙忽然塌落。一时之间,小卢跌落地面,伤情十分严重,工友立即将其送医急救。经过半年的治疗,小卢的伤情基本稳定。

  在小卢治疗期间,小卢的父亲多次找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及工地负责人希望工地负责人能够支付小卢的医疗费,也在小卢伤情稳定后不断的和承包方、工地负责人商量后期如何赔偿的事。但是工地负责人在支付了小卢前期的医疗费之后便不再露面,也不认可对小卢的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小卢及其家人见此情景,深感索赔之艰难,遂决定委托盈科侯律师起诉相关公司及人员,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这个案件中被告众多各种推脱,都不想赔偿,历时一年半、经过十多次开庭,最终小卢在侯律师的帮助下定上了七级伤残、拿到了50多万的赔偿款。

  下面梳理下这个案件中的问题关键点。首先要确定案由。在很多人看来只要在工作受到伤害即为工伤,这个理解其实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工伤基于劳动关系,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依据的条例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采用《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般是先经劳动仲裁,然后才能继续起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则是基于劳务关系,依据的是《侵权责任法》,鉴定标准采用《人身损害评定标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诉讼。 二者虽然相似点很多,但是区分清楚才能保障顺利拿到赔偿款。工伤是不分责的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根据受雇方和雇佣方及其他责任人的责任大小来进行赔偿。其次是确定被告,这个案件中A公司将此工程分包给B公司,两公司明确约定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但B公司却将此工程又分包给了甲,甲又将工程交由C公司负责,C公司又交由乙负责此工程。因此从有利于小卢的角度来说,把这几方全部列为被告比较稳妥。第三是梳理准备证据资料、出诉讼方案和诉讼策略及在开庭后向法官提交完整的代理词。

  在开庭过程中虽然几方被告有多个说辞,但法院最终还是依据小卢这边提供的证据资料和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了小卢大部分的诉讼请求。本案中A公司在明知B公司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况下,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保障施工安全,也没有对涉案工程的安全生产尽到监督义务,所以法院判决其承担20%的责任。B公司、甲、C公司、乙虽然都主张小卢的受伤与自己没有关系不应承担责任,但法院依然依据本案证据资料判决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占比70%。

  在此提示大家,违法转包风险大,出事担责跑不了,工作受伤要赔偿,分清是不是工伤,不是工伤不要慌,劳务关系也赔偿。分责证据要备好,如果证据不充分,责任认定不好搞。自身权利受损时,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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