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未离婚就与他人同居涉重婚罪,受害者变罪犯?

2019/08/29 11:16:06 查看1051次 来源: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案件回顾

  张先生1997年5月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稳定,并生育女儿张某某。女儿出生后,张先生便常年在外打工养家。因男方长期不在家,过年回家听到街坊邻居的闲言碎语后,便对妻子产生怀疑,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危机。张先生在生活中逐渐开始出现家暴的情况,李女士多次与丈夫沟通无果。无奈,李女士只好回到父母家里居住,并与张先生协商离婚事宜,张先生表示不同意。之后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一段时间后,李女士在本村又和林姓男子以夫妻名义同居。张先生听邻村人说起得知此事后,便找张女士大闹一场,并告知李女士要告其犯有重婚罪。李女士受威胁后,向律师寻求帮助,咨询自己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婚罪?

  律师分析

  本案中虽然李先生与张女士长期分居生活,但是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双方只要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上就仍然视为夫妻关系。而李女士又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明显触犯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重婚罪;另一方面该林姓男子若明知李女士未办理离婚登记,依然与其共同生活,则林某也涉嫌触犯重婚罪。

  温馨提示

  这里提示大家,如在生活中遭遇家暴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时与对方沟通,并且保留被家暴的证据,如受伤照片、就诊记录、邻居亲戚的证人证言等。若对方屡教不改导致婚姻生活无法继续,建议及时进行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若有报警记录等证明家暴情况存在,那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便会大大增加。如李女士在遭遇家暴时,选择报警并寻求律师帮助,即使李先生不同意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李女士在正式离婚后,便可以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开始新的生活,就不存在重婚的行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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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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