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浙江提高酒驾入罪标准的思考

2019/10/11 10:19:08 查看1322次 来源:张志华律师

  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1万起,其中醉驾17.7万起,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分别同比减少20.7%、20.4%,醉驾入刑有效遏制了醉驾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7月31日,最高法公布了2019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首次超越盗窃罪,排在第一位。

  基于这个背景下,浙江省公检法于2019年10月8日印发《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下文简称“纪要”)里面规定:酒精含量在 170mg/100ml 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上述 8 种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 100mg/100ml 以下,且无上述 8 种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着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正是因为这个“纪要”,在媒体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但实际上这不是第一次提高针对酒驾入罪标准,2017年1月17日浙高法〔2017〕12号 印发《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就指出: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且无上述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此外2019年1月11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危险驾驶(醉驾)犯罪案件不起诉参考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不起诉参考标准》),明确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除应着重审查犯罪嫌疑人的血液酒精含量、驾驶车辆时间、驾驶车辆种类、行驶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等重要情节外,还应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曾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造成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其他交通违法等情节。《不起诉参考标准》规定,血液酒精含量在150毫克/100毫升以下,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可适用相对不起诉,并列举了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下几种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情况。此前,上海、浙江、江苏、湖北、天津、四川等地也出台过具体标准,对免予处罚、不起诉、缓刑以及不作为犯罪处理等情况做出了规定。

  一、为何会提高酒驾入罪标准

  与其说提高了酒驾入罪标准,倒不如说是对立法的修正,立法当初的目的是遏制酒驾的行为,防止因为酒驾发生事故,所以规定了很严格的入罪标准,门槛较低,但公安在实际工作中会发现,80mg/ml的入罪标准会让很多人成为犯罪分子,小酌两杯都可能成为罪犯,尤其是有些行为实际上并没有显着的社会危害性。

  二、提高酒驾入罪标准不意味着喝酒不处罚

  除了危险驾驶罪,我国针对酒驾还规定了其他严厉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酒驾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可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酒驾案件背后折射出立法的泛刑事化处理倾向

  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了很多悲剧,发生了很多的交通事故,酒驾入刑以后显着地降低的酒驾案件的数量,但是带来的问题就是很多人仅因为酒后驾车,在社会危害性较低的情况下就被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80mg/ml就入罪,那么后果就是有更多的人入罪,监狱里面会有更多酒驾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因为几个恶性案件从而一刀切让刑罚打击面扩大,这种做法值得警惕,刑法并不是万能的,切勿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社会治理的模式应当是一个从民事到行政再到刑事的过程,只有社会危害性严重的行为才应当被规定为刑事犯罪,所以从酒驾入刑8年来的数据来思考,我们认为酒驾入刑确实起到遏制酒驾的不正之风,但是入罪标准偏低,应当提高入罪标准。

  四、浙江三部门会议纪要实际上是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再解释。

  因为原司法解释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该纪要实际上是对该司法解释的再解释,是对具体实务操作中的规定的细化。至于有观点认为浙江的规定有违上位法,实则不然,浙江的规定是在罪刑法定且严格执行上位法的框架下针对本省酒驾问题作出的切合实际的规定。

  五、放宽酒驾入刑的意义

  蚂蚁刑辩团队认为,我们赞成提高酒驾入罪标准,这有利于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公民的人权,但是不支持废除酒驾入刑,饮酒过量的行为非常危险,这构成犯罪毫无疑问,但是也需要警惕司法资源的滥用,对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低的酒驾案件,用行政处罚足以达到教育的目的,让其承担刑事责任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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