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核心3问

2019/10/30 14:11:38 查看954次 来源:赵梅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问:什么时候和劳动者签合同不得被起诉?

  百小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是说,确立双方劳动关系的时间点是用工之日,而非签订劳动合同之日。

  一般来说,劳动者根据录用通知书上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指令到单位报到的第一天即为用工之日。作为用人单位,最好在用工之日起最迟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

  问:员工要求把岗前培训期算作劳动合同期限有没有道理?

  百小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岗前培训也是劳动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即使没有参加正式工作,也应被视为提供了“用工”,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切记这个起算时间节点哦!

  问: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百小律: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最迟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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