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或者妻子把财产转给了情人,无过错方能不能把财产要回来?

2020/02/11 00:03:16 查看5498次 来源:杨秋娅律师

  丈夫或者妻子把财产转给了情人,无过错方能不能把财产要回来?

  答案当然是——看情况。

  (本文一共1337字,阅读只需要4分钟哦~)

  首先,我们要先区分,有过错的一方转移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个人财产呢,那无过错方是管不着的,人家自己的财产,想送给谁送给谁,你无权干涉,跟你本人也没有啥关系。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是可以把财产要回来的。

  且听我慢慢分析

  夫妻之间的关系,可以和咱们民法上的合伙来类比。就相当于,两个人搭伙一起做点小生意,赚点钱,获得点财产这样的关系,但是呢,夫妻的关系又不像合伙人这种疏远,夫妻之间的关系呢,更紧密一点。

  合伙人之间对财产拥有的状态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份额,比如说开个火锅店,投资50万,甲乙俩人合伙,甲出了10万,乙出了40万,年底分红的时候,按照20%和40%的比例来分割。假如最后年底盈利一百万,那么甲可以分到20万,乙可以分到80万,是这么个意思。

  但是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在没有离婚之前是不分份额的。夫或者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所有的权利,在处置大额的夫妻财产方面他俩拥有全部的决定权。

  比方说:夫或者妻用夫妻共同的存款给自己的情人购买了一套房屋,如果另一方不知情,也不同意(肯定不同意)的情况下,这个赠送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可以追回来。

  原因就是夫或者妻他们对夫妻共同的财产都需要共同决定,不能由任何一个人擅自决定,否则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做决定把你俩的财产送给任何人,除非你俩都同意。(用于小额的正常的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重大决定的财产处理都需要双方同意。)在没有离婚之前,你们之间的财产是不分你我,不分份额的。

  假如双方有一天离婚,那么这个财产,则按照均分的原则来处理。

  如果涉及离婚诉讼时已经有分出去的财产,那么可以先追偿回来再分割,如果追偿不回来了,则可以让第三者作价补偿。

  结语

  夫或妻任何一方,未经过自己的另一半同意而把财产送给情人、小三、PY等这样的行为都是无效的,不产生赠与的法律后果。(而且不是部分无效,而是全部无效)夫或妻任何一方可以把送出的财产要回来(有证据的前提下),案由是不当得利纠纷,有过错的那方和第三者是共同被告。

  所以啊,答案就是,如果夫或者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那么这个赠与行为是无效的,无过错方可以要回来。

  小Q建议:别出轨啊,也别送东西给小三,送了也没用,因为可以追回来呀~ ~

  参考资料:1、《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

  2、《合同法》第51条

  3、《物权法》第106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49期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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