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包括哪些内容

2020/04/13 11:21:45 查看1291次 来源:章法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护词包括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这三个结构,不管是做无罪辩护还是做罪轻辩护,辩护词的结构内容都是一样的,只是辩护理由不一样。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包括哪些内容

  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

  1、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3、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二、可不可以在做无罪辩护折同时做最轻辩护

  法律允许辩护人同时作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后辩论量刑问题,虽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但是法庭在主持控辩双方针对定罪问题辩论后,仍然需要主持双方针对量刑的问题进行辩论;辩护律师在发表无罪辩护的同时,也可以针对案件的量刑发表辩护意见。

  《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法条意思很明显:《刑诉法》给法庭设定了一项义务,审理案件时,任何与定罪、量刑的有关事实、证据,法庭都应当主持调查、辩论。具体怎么调查,怎么辩护,请看《刑诉法解释》的规定;

  《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包括哪些内容问题的解答,以及可不可以在做无罪辩护折同时做最轻辩护的内容介绍。从上文可知,无罪辩护词包括三个部分:前言、辩护理由和结束语一份辩护词也能同时做无罪和罪轻辩护。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不明请咨询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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