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2020/04/16 17:56:28 查看1316次 来源:赵鹏律师

  合作协议

  合同签订地: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事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展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为持有甲方制作代金券客户提供免费洗车服务,代金券经甲方或甲方项目部盖章后生效。代金券样本作为合同附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若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代金券格式发生变化,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新样本,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为持有新版代金券客户提供相应服务。

  2、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拒绝为持有甲方消费券客户提供免费洗车服务,若甲乙双方需延长合同期限,届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二、代金券使用规则

  1、代金券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代金券适用车型为:

  3、代金券包含服务范围为:

  4、代金券在乙方营业期时间内方可进行使用,并且乙方应当积极为持有代金券客户提供洗车服务,不得无故拖延。

  5、代金券由甲方发放,乙方在提供服务时收取代金券,乙方不对代金券真伪负责。

  三、结算方式:

  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将收取的代金券转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当在 日内向乙方按每张代金券 元的价格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不含税),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可否认代金券效力,并拒绝为持有代金券客户提供免费洗车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当积极为持有甲方代金券客户提供洗车服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行为。

  3、若因持有代金券客户人员激增,导致乙方不能积极提供洗车服务,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甲乙双方应配合同客户做解释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为方便合同履行,甲方委托 作为该合同对接人, 代表甲方全权履行合同相应权利义务,乙方委托 作为该合同对接人, 代表乙方全权履行合同相应权利义务。

  五、通知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另一方发出本合同相关通知的,通知发往该方在本合同文末所列地址即视为送达。一方地址发生变更,须立即书面告知对方。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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