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合同

2020/05/21 15:38:41 查看1176次 来源:李静瑜律师

  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如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买卖合同并履行的,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双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按中标后第三方签约客户购买的甲方产品价值总额的 %进行支付。

  三、甲方的义务

  1、负责投标过程中的报名、标书文件的编制,并根据投标需要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中标后向第三方签约客户提供产品;

  4、自行承担与签约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的义务

  1、保证乙方的信息资源及时提供给甲方,以利于甲方的标书文件的高质量编制;

  2、负责在投标过程中为甲方提供投标顾问服务,并协助甲方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及在业务过程中为标书提供意见。

  五、服务费的支付

  1、乙方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未能促成,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在甲方与签约客户签订合同时且签约客户每收到甲方一批产品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该批产品价值总额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将服务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给付乙方居间服务费的,应当按照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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