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却不能办理房屋过户

2017/03/21 13:59:22 查看467次 来源:孙玉娜律师

独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却不能办理房屋过户

这两年房价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在去年,郑州市房价一路飙升,据统计在郑州市四环之内已无万元以下一平的房屋,虽然政府接二连三出具史上最严限购政策,但仍然阻止不了房价的一路飘红和热闹的房产交易。

因房屋价值的不断升高,使许多市民开始关注自己房屋的过户问题。郑州市民小郑就在不久前遭遇了最揪心的房屋过户问题:

小郑是80后,父母当年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仅生育了小郑这一个独生子。小郑的父母早年在郑州市市区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登记的是小郑父亲的名字,几年前小郑的父亲因疾病去世了,该房屋一直由小郑的母亲居住,去年其母亲也因交通事故去世了,留下这套房子仍然登记在小郑父亲的名下。

其母亲去世后,小郑操办完母亲的丧事,眼看房价居高不下,小郑想着赶紧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以便以后变现或贷款使用。可是,当小郑拿着父亲的房产证去房管局办过户时却碰壁了:房管局称过户需要有公证处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才可以办过户。无奈之下,小郑又到公证处准备去办理公证书,公证处需要提供了一大堆证明和资料把他给吓蒙了,小郑心想算了,太麻烦了,有些资料是根本就找不齐的,还是去法院解决吧,这样省事。

可是,小郑去法院也被拒之门外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啊,法院称来法院的所有案件都要有明确的被告,法院才能立案。但小郑家情况特殊,他父母都去世了,而且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早于其父母也去世了,这就意味着小郑的父母去世后,他是唯一的一个法定继承人,没有其他人可以作为被告,没有被告法院就不能立案,就出不了判决,这可怎么办呢?

后来,曾有人给小郑出主意说你把你媳妇列为被告起诉,可以到法院一审查,还是不行,因为小郑的媳妇不是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同样不能作为被告,法院仍然不能受理,还是不能解决。后来,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你这个问题我们法院现在解决不了,你现在只能一直使用这个房子,等到拆迁了看能不能变更成你的名字了。

小郑就纳了闷了,自己是父母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为什么却在父母去世后,不能将父母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所以,律师在此提醒各位朋友,特别是独生子女的朋友们,一定要在父母在世时妥善处理好遗产问题,否则像小郑一样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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