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行,购房人应如何应对业主违约?

2020/11/02 13:59:45 查看1216次 来源:赵越律师

  在北京,每年有大量的二手房交易,而近几年房价更是几乎只涨不跌。每一轮暴涨,都会引起一轮二手房业主毁约。面对二手房业主想要通过各种方式毁约撕破基本的契约精神来获取可能更高的收益,购房人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在购房人和业主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前提下,业主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是赤裸裸的违约行为。但是业主认定,只要赔的钱低于房价的上涨,哪怕赔钱也是有的赚的,所以业主有恃无恐,坚决毁约。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若想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购房人在业主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人应按照如下排序通过诉讼手段来应对业主的违约行为:

  1、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面对日已飙升的房价,如果能保证购房人顺利通过网签、完成过户,则基本可以将购房人的损失控制在较小范围内。这就需要购房人及时提起诉讼。为防止出现争议房产被抵押、卖给第三人等情况,购房人还应及时申请保全。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即可申请强制过户,这种操作基本可以保证争议房产的产权归属。

  2、要求赔偿房价上涨的损失。如果在上述操作的过程中,房屋产权出现变动、已无过户的可能性或者购房人不愿继续购买争议房屋,则购房人可以要求业主赔偿违约后房价上涨的损失。这种请求在司法实践中也已经被一些法院所认可和接受。

  3、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约定了较高的违约金,与实际房价上涨的损失不相上下,购房人亦可以直接主张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4、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购房人不愿再继续购买争议房屋,想早点结束纠纷,亦可以向业主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并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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