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笔迹鉴定,二倍工资获得胜诉

2020/11/02 21:28:15 查看1055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法律条文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入职的次月起,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看似简单的法律条文,如果真要实践起来,要获得二倍工资赔偿,那真的是不会那么简单的事情。下面向大家分享一则案例。

  劳动者于2018年入职东莞市一家家具公司工作,家具公司并没有与他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他工作近一年左右,因为工资方面与公司有争议,遂委托笔者为他维权。笔者为他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在开庭的时候,公司却交出了有他签名的劳动合同文本,笔者也不知道真伪,经打电话与劳动者确认,劳动者明确说那签名是假的,不是他签的,是公司派人仿他签名的,用肉眼看上去,签名还是挺像的。

  既然不是他签的,那只好让仲裁庭判决我们输了,因为我们不想在仲裁庭做笔迹鉴定,因为仲裁庭没有威慑力,仲裁庭是没有对作假者罚款的权力的,笔者想试试看,家具公司到了法院阶段还交不交假的劳动合同。

  仲裁裁决驳回了二倍工资的请求,按打官司的步骤,笔者选择了起诉,到了法院阶段,胆大包天的家具公司竟然还提交假的劳动合同文本,也许是他们在仲裁阶段尝到了交假证据赢了官司的甜头,乐此不疲!我想,就让公司先乐一阵子吧,能够笑到最后肯定是我们。我建议劳动者进行笔迹鉴定,劳动者同意了,去法院采了样,并且交了3600元鉴定费用。

  2020年8月27日,经过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专家的鉴定,鉴定意见上劳动合同上的签名并不是劳动者的签名。

  公司收到鉴定书后,怂了,不停地要求调解,法院也建议调解,见好就收,不要再继续下去了,想想是不签合同的二倍工资,意外之财吧,得饶人处且饶人,70000万元一口价成交。

  案件终于在2020年10月20日在法院达成了调解,第一期公司于2020年10月23号前支付3万;第二期在11月20日前支付2万;第三期在2020年12月20日前支付。

  律师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实,在打官司进程中,不光要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有时,口袋还要有钞票,在对方提交假证据的时候,能够拿得出3600元的鉴定费,如果加指纹鉴定费用是6000元的,如果没有钱鉴定,法律上最后会认可假的证据,那么官司就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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