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嫌疑人金某某获取保候审

2020/11/04 09:05:41 查看1109次 来源:张兵律师

  2019年12月28日,金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昆山市公安局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羁押于昆山看守所。

  金某某家属在得知金某某被刑事拘留后,于2019年12月30日清晨来到上海市普陀区环球港写字楼B座29层,委托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本所主任张兵律师决定立即前往昆山会见嫌疑人。

  在前往昆山的路上期间,张兵律师依法联系了昆山公安,希望由此了解金某某案的基本情况。据该局承办人员所述,金某某与当地居民发生摩擦,当地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理,金某某因情绪激动遂与公安民警发生逼挤推搡,导致一名警员倒地受伤。昆山公安认为金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涉嫌妨害公务罪。通过公安机关的联系,张兵律师根据已知案件信息,于途中草拟了会见方案。

  2019年12月30日下午,张兵律师在昆山市看守所成功会见了嫌疑人金某某。首先,张兵律师告知金某某其作为嫌疑人在当前阶段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其后,张兵律师就本案主要问题根据提纲逐个对金某某进行了询问,并认真听取其陈述、辩解。对于金某某和公安机关承办人员的差异表述,张兵律师着重询问并与其再三核实,同时予以详细记录。会见结束前,张兵律师询问金某某有无生活嘱咐需要转告其家属亲友。

  会见结束后,张兵律师来到昆山市公安局同承办人员依法当面沟通,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回到律所后,张兵律师根据会见笔录以及同公安人员的交流情况,对本案的事实、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初期辩护策略。

  其后不久,昆山公安提请当地检察院审查批捕金某某,张兵律师知道后,认为金某某缺乏继续羁押必要,遂拟定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并于2020年1月6日初递交于昆山市检察院。该院经审查后认为,金某某确无逮捕必要,故于2020年1月9日决定解除对金某某的人身羁押,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金某某于决定作出当日从昆山市看守所释放。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拥有阵容强大的刑辩律师团队,坐拥浦西环球港5A甲级写字楼,办公环境一流,周边交通方便。申如刑辩团队不仅包括专业精湛、认真负责的十余名专职律师办案,还包括具有丰富庭审经验的退休刑事法官担任专职顾问。他们精通刑事法律理论,熟悉刑事法律规范,了解司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曾成功办理不予逮捕、免予起诉、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免予刑事处罚、缓刑、死刑改判等疑难复杂案件数百起,所涉罪名包括故意杀人、强奸、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诈骗、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引诱介绍容留卖淫、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贪污贿赂、非法集资、毒品犯罪等几十种。

  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宗旨,竭心尽力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与称赞,在业内获得了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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