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故意伤害案取保成功

2020/11/04 10:35:27 查看1132次 来源:张兵律师

  2019年10月中旬,李某某(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区分局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19年10月31日,李某某的丈夫来到上海市普陀区环球港写字楼B座29层,委托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本所主任张兵律师于11月1日清晨,前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李某某,听取了李某某的陈述与辩解。

  会见完毕后,张兵律师综合本案案情认为李某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故于会见后起草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嗣后,张兵律师赶往姑苏区公安分局,与承办人员进行当面沟通,提出了辩护意见并向办案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11月1日下午,姑苏区公安分局完成审查,认为李某某符合取保条件,故出具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嫌疑人李某某即于当日傍晚从苏州市第四看守所释放回家,与家人团聚。

  


  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拥有阵容强大的刑辩律师团队,坐拥浦西5A甲级写字楼普陀环球港,办公环境一流,周边交通方便。申如刑辩团队不仅包括专业精湛、认真负责的十余名专职律师办案,还包括具有丰富庭审经验的退休刑事法官担任专职顾问。他们精通刑事法律理论,熟悉刑事法律规范,了解司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曾成功办理不予逮捕、免予起诉、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免予刑事处罚、缓刑、死刑改判等疑难复杂案件数百起,所涉罪名包括故意杀人、强奸、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诈骗、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引诱介绍容留卖淫、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贪污贿赂、非法集资、毒品犯罪等几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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