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协议

2017/05/27 19:55:18 查看207次 来源:唐玉娟律师

  甲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乙方(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的债权转为甲方对乙方的股权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方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债权转为股权后,甲方成为乙方的股东,不再享有债权人权益,转而享有股东权益。

  合同正文

  第一条 债权的确认

  甲乙双方确认:

  1、截止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对乙方的待转股债权总额为_____元;

  2、如甲方债权在债转股完成日之前到期,乙方确认其诉讼时效自动延期2年,各方无须另行签订延期文件。

  第二条 债转股后乙方的股权构成

  1、甲方将转股债权投入乙方,成为乙方的股东之一,乙方负责完成变更工商登记等必要的法律手续;

  2、债转股完成后,乙方的股权构成为:

  (1)甲方以____元的债转股资产向乙方出资,占乙方注册资本的_____%;

  (2)_____以______元的资产向乙方出资,占乙方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三条 费用承担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义务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受损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

  2、若在债转股完成日前本协议被解除,甲方的待转股债权、担保权益及其时效将自动恢复至本债转股协议签订前的状态。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并经乙方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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