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力争调解快速结案

2017/07/30 21:33:42 查看176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林振富律师:力争调解快速结案

  几乎每一位受了工伤的劳动者在委托律师时,都会心急地问,案件究竟怎么时候可以结案?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作为一名律师,可以负责任地说,上面这两个问题,律师是不能确定结案的时间和拿到钱的时间的,因为每个案件有每个案件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律师会运用专业知识和智慧,掌握的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让劳动者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并且拿到工伤赔偿款。下面分享一例快速调解结案的案例:

  雷某于2015年5月20日入职东莞一家科技公司工作,2015年10月16日在工作中受伤,2015年12月23日被东莞市社保局认定为工伤,2016年11月11日鉴定为伤残十级,随后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684元,受伤后,雷某感觉公司领导看他的眼神有改变,有些对他看不顺眼的样子,让雷某心里不好受,工作起来并不开心。于是于2017年3月21日提交辞职书并离职了。离职后,雷某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工伤赔偿的问题,但是公司却拒绝支付,无奈中,雷某只好找到了笔者,要求笔者代理他的案件,并且要求快速结案拿钱。2017年7月10日向东城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7月25日开庭审理,在开庭之前,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并向仲裁员转达了想快速结案的意向,希望仲裁员努力促成,经过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了,40000元调解成功,约定于2017年8月5日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给雷某。终于达成了雷某的心愿。

  律师观点分析:《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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