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就可以生效吗?广州离婚官司律师

2021/02/25 14:22:29 查看131次 来源:陈锐娜律师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我们知道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起诉离婚,二是协议离婚,两者比较而言,协议离婚省时不费力,所以实践中也较为普遍。不过,协议离婚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所以许多人便以为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那么,这时候需要确定离婚协议书是否生效。
 
  首先,夫妻协议离婚必须签订离婚协议书。
 
  并且,离婚协议书上必须明确以下几点内容:
 
  1、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2、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等。
 
  另外,为避免双方因协议不明确产生其他纠纷,还要在离婚协议书上明确探望权,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等。
 
  其次,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不能生效,办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
 
  并且,办理离婚手续时要带上以下证件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上述材料后,经对方审查确认后发给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此时离婚协议书生效。
 
  所以,协议离婚时并不是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即可以生效,必须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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