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实务】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可以要对方给利息吗?广州律师

2017/09/22 17:26:33 查看1892次 来源:胡蓉律师



  【民间借贷实务】打借条时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时间,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还钱?朋友不还钱,在起诉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吗?

  案件情况:王先生的朋友向他借50万元,他的朋友给他打了张借条,没有写利息,也没有写还款时间。后来王先生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把钱转给朋友。现在王先生想要朋友把钱还回来,但是朋友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王先生问律师是不是可以把钱要回来?可以要朋友给利息吗?

  胡律师解答: 如果双方在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王先生可以要求朋友在合理期限内还钱。对于是否可以要朋友给利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具体理由如下:

  一、可以要求朋友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没有办法达成补充约定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王先生可以要求朋友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金。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能否要求朋友给利息要看情况:由于双方在借条上没有约定借款利息,那么需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有口头约定过利息。如果没有,就不能要求对方给利息。分两种情况:(1)虽然双方在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但有口头约定利息。而且在实际履行中,借款人也实际支付了利息,那么出借人可以举出一定的证据向法院提交,从而证明双方有约定利息。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2)在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在实际履行中对方也没有支付过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应尽快发函催促还款,最好是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在有发函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要求在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截止后要求对方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结论:无论是否提起诉讼,都需要将证据原件掌握好,同时尽量掌握多一些证据。如果对于诉讼程序不太了解,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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