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解读

2021/03/02 17:13:04 查看216次 来源:郝秋丽律师

《民法典》已经于202111日起正式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作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大新增亮点,仍倍受热议和关注,那么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呢?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具体来说“离婚冷静期”是法律强制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冷静考虑的期限,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提交离婚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三十日即为离婚冷静期。该期限内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民政局也不再即时办理离婚登记。

那么离婚冷静期的增加是不是使离婚越来越难,与离婚自由原则是否冲突?

首先,认为离婚冷静期使离婚越来越难其实是对离婚冷静期的一种误解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诉讼离婚的程序不产生影响。对于存在家暴、赌博等情形或者夫妻双方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无法达成离婚协议,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不存在离婚冷静期问题。也就是说如果确定另一半是不配合离婚登记的,不用等30天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其次,离婚冷静期与离婚自由也并不冲突,我国《民法典》依然坚持婚姻自由原则。离婚冷静期只是给离婚夫妻一个缓冲期,是用一个比较温和的方式对协议离婚进行适当干预,仅仅对冲动离婚的当事人起到一个冷却冲动的作用,对于那种理智型的、经过深思熟虑的离婚,即使有离婚冷静期也不会动摇当事人离婚的决心。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目的何在离婚冷静期的设置目的,旨在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理性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缓和夫妻关系,从而有效减少冲动型离婚,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最后提醒大家: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感情需要经营,望天下夫妻加强沟通,相互包容理解,愿天下夫妻和睦美满,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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