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也有“保质期”?

2021/03/28 16:08:11 查看140次 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日常生活中,我们食用的食品绝大部分都有明确的保质期,在保质期内食用味道、质量可以得到可靠的保障。而打官司亦是如此,我国法律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赋予公民诉诸法律的权利,但是,同时明文规定了诉讼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源于当事人过时效也没行使权利说明案件不严重或者不予追究,可以节约人力物力处理较大案件。

  那么,何为起诉期限呢?

  行政起诉期限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通俗来说,起诉期限就类似于食品的保质期。当事人在六个月的“保质期”内,都有权向人民法院“告状”,但是,如果超出“保质期”就丧失了这项权利。

  例如,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苏01行初1013号一审行政裁定书中指出: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3号《房屋征收决定》于2015年2月10日作出,唐某某至迟于2016年12月1日应当知道所诉的行政行为,但直到2017年12月22日唐某某才向法院起诉,已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经口头释明,唐某某坚持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对唐某某的起诉,本院不予立案。

  通过上述案例可见,起诉期限对于案件的成败起到了“胜负手”的作用。如果起诉时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就无需探讨能否胜诉了。

  那么,被拆迁人该如何确保不超过起诉期限呢?

  针对这一问题,也是很多当事人面临的让人纠结不已的难题。个人认为,想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得到维护,可以从以下两点做起:

  1.遇到拆迁纠纷不磨叽

  实践中,很多拆迁纠纷十分复杂,例如:违法拆除、先拆后补、拆完不补等情形。部分当事人试图通过自己的力量解决诸如此类问题,收效甚微后,再去寻求律师帮助,此时为时已晚。最终,错过了诉讼期限,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2.及早咨询律师避免走弯路

  实践中,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供免费咨询,例如,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就为被拆迁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意见,提醒当事人的时效问题,提前规避法律风险。

  如果您正深陷拆迁纠纷中,不妨对照上述法律规定看看自己的纠纷诉讼“保质期”是不是快到了。如果马上就快“逾期”了,并且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建议您及时咨询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尽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切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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