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或合伙人离婚,对公司有多大影响?

2021/04/15 09:52:59 查看151次 来源: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属于股东的财产,如果股东是已婚人士,则该财产在股东及其配偶未进行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股东离婚,配偶可以以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因此,股东离婚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前言

例如,某视频网络公司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上市申请的第二天,创始人王某的妻子向其提出离婚,为了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和上市业务,最终王某与妻子达成和解协议,向妻子支付了 700 万美元的现金补偿。

夫妻离婚影响公司上市的状况频发,一些投资人在考察投资项目的时侯,会把目标项目创始人的婚姻问题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并要求创始人签订相应的不离婚或股份为个人财产的协议。因闹离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而不得不花费巨额金钱弥补的例子还有很多,公司为确保经营稳定,需要注意此类事件的发生。


以案说法

股东离婚分割股份影响公司权力格局

苏某(男)与黎某(女)于 2000 年结婚。

2012年,苏某与合伙人张某、钱某共同出资成立某贸易公司经营进出口食品业务。苏某占股51%,张某占股40%,钱某占股 9%。公司因为合伙人团结、有资源,两三年来生意做得非常红火,三人赚了不少钱。

2015年4月,贸易公司因为经营良好且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被一家投资公司看上,投资公司决定向贸易公司进行投资,在这个时间点上,黎某向苏某提出因为感情不和希望与苏某离婚,并提出离婚应分割苏某在贸易公司的51%股份。

苏某虽然同意离婚,但认为成立贸易公司是自己出资,股份是自己的,与黎某无关。退一步说,如果真的分出一半股份给黎某,则两人各占股25.5%。苏某向黎某提出,这样分股对两人不利,只会让占股 40% 的张某成为最大的股东。黎某听了苏某的担忧后,也认为苏某说的似乎有道理。

【常见问题】

1.离婚时 一方可否要求分割公司股权?什么情况下法院不支持一方分割股权的请求?

答: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对公司股权分割,不仅要求夫妻协商一致,而且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对有限公司人合性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

离婚时,若夫妻双方不能就股权分割达成一致,为保证有限公司的人合性,法院应对另一方请求分割的股权折价补偿。若一方坚持要求分割股权,不同意折价补偿,也不同意评估股权价值,法院可以不支持一方分割股权的请求。

2.若股权转让协议未经配偶同意,该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答:有效。股权转让必须征得过半数股东同意,但并非必须征得其配偶同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的股权,另一方虽享有该股权的分红,转让价款等财产性收益的共有权,但其并不享有该股权的处分权能。转让在内的股权各项权能应由股东本人行使,配偶一方与受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不因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无效。

3.离婚时 一方能否分割另一方婚前获得的股权收益?

答: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相关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对于该财产在婚后产生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股权而言,一方婚前取得的股权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够证明存在股权收益,离婚时配偶可要求分割该收益。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股权,一方可否主张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因侵犯夫妻一方的优先购买权而无效?

答: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若属于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共有财产且双方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进行过共有财产分割,则另一方不享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也不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因此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股权转让协议不存在因侵害另一方的优先购买权而无效的情形,夫妻一方转让共有股权的行为有效。


应对方案

1.公司可以在章程中预设“股份不得对外转让”的条款,夫妻离婚分股份也属于股份对外转让。设定了这样的条款,股东离婚时不能将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分配给配偶,从而能够保护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2.股东之间可以约定股东的退出机制,明确规定“股东因遭遇离婚而导致配偶向公司主张股权的,该股东应无条件退出公司,其他股东按该股东的出资额回购股份”。


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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