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

2017/11/17 17:55:08 查看280次 来源:黄蓉律师

  买房是人生大事,很多人因为有所顾虑,所以大多数选择在婚前买房,那婚前买房就一定是自己的吗?很多情况下都不是这样的,很多朋友因为不了解婚姻律法,导致走了很多弯路,那有些什么情况下买的房子属于自己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婚前一方付完房子全款,并拿到房产证。婚前由一方付完全款,并且已经取得了房产证的,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

  二、婚前一方买房,并还清所有贷款,但是婚后才拿到房产证。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另外一方因为没有出资过,所以无权要求分割。

  三、婚前自己一人买房,婚后两个人一起还款,房屋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的时候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还款的,房屋由双方平均分割。

  四、婚前一方自己付了全款,有房产证,婚后房产证上增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物质上认定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五、双方共同付完了全款,但是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能出示出资证明,会判定为双方共有,如果没有资金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出资,就判定为一方财产。

  以上就是一些关于婚前财产的简单介绍,关于婚姻方面的知识,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些,有备无患。

  其实除了文章中列举到的这些情况,还有很多复杂的情况在文中没有进行说明。一些小细节上的问题都能影响整个结果,所以如果有需要的伙伴们,欢迎随时咨询我,我会根据大家的实际情况给你到你们最有帮助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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