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6 09:07:58 查看258次 来源: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消息,根据举报,经检测核实,“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已通知应用商店下架该APP,要求滴滴出行认真整改。
滴滴出行似乎已经有能力对一个人的行为习惯进行“大数据分析”,这对个人来说当然构成了潜在信息风险。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许多APP都在无意识地收集与其业务无关的用户信息。例如直播APP要读用户短信,通讯录,借贷类APP要访问摄像机权限,游戏类APP要读位置,录音类信息,这也让我们的个人信息在网络上裸奔。我们希望,互联网巨头对应用者的信息收集遵循最小化原则,而非一网打尽的最大化原则。然而很多人怀疑,自己的信息被有的互联网公司做了最大化采集,被商用还属于比较轻的侵权,有些信息一旦泄露,可能给一些人带来意外的麻烦和冲击。那么,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用户的隐私信息该怎么保护? 现在新的法规已经出台,对涉嫌收集个人信息的APP有如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及隐私】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条件】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的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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