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牌不回家,女子为发泄向楼下抛物被刑拘

2021/07/12 20:39:21 查看1225次 来源:李士刚律师

案情简介:本案事实发生在四川南充嘉陵区城区一幢临街居民楼。627日晚8时许,有楼上居民先后3次向窗外抛下方便面盒、矿泉水瓶和保宁醋瓶。一辆停在楼下的出租车被砸中,其后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大窟窿。

扔下楼来的矿泉水瓶。

停在楼下的出租车的玻璃被砸烂。

接到报警后,辖区火花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很快锁定了居住在该居民楼2楼的女子梁某。

被传唤至派出所后,梁某对自己的抛物行为供认不讳。她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刑事拘留。

据梁某交代,事发前她与丈夫在即将上楼回家时,丈夫被街边几位牌友叫住,在街边打起了长牌,梁某便独自回家。

上楼后,梁某发现自己没带钥匙,便下楼叫丈夫回家开门。正在打牌的丈夫没有选择回家,几位牌友还在一旁起哄。

之后,梁某拿到钥匙独自回家。一肚子怨气的梁某,先后3次将方便面盒、矿泉水瓶和保宁醋瓶抛向窗外进行发泄,同时用这种方式“提醒”在楼下打牌的丈夫回家。方便面盒、矿泉水瓶经雨棚反弹后坠落地面,而保宁醋瓶则砸中了出租车。

事后,梁某于7月9日向出租车方赔偿了1000元损失。目前,梁某已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

以案说法:

1.何为高空抛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高空抛物罪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罪自2021年3月1日起作为刑事犯罪罪名予以确定。 

2.高空抛物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专业解读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从高楼上抛掷物品,伤及无辜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维护公众 “头顶上的安全”。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有主观故意,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114条“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次刑法修正案就高空抛物单独定罪,量刑一年以下,避免了适用114条,起点就在三年以上,判刑较重,将此类行为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区分出来,从而在量刑中更好的体现罪与刑相适应原则,降低了入刑的解释门槛,使得司法机关更加容易适用上述罪名,能起到一定宣传警示作用。 

那么,高空抛物如果造成他人伤亡,是不是还是在一年以下定罪量刑呢?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有一条但书,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我们分析一下,如果只是危险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或是造成轻伤,那么依然是以高空抛物罪定罪处罚,一年以下。 

如果是重伤以及死亡,有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是故意,那么就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如果是过失,那么就是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何为情节严重呢?

案例一: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与女朋友伍某艳居住于本市罗湖区。2020年10月13日晚21时许,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杨某从厨房取出一把菜刀威胁伍某艳,被伍某艳训斥后,杨某在明知其洗手间窗户下方为人行道路,平时往来人员较密集的情况下,将刀从其住处的洗手间窗户处扔下,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物损失。楼下群众发现后报警,民警当晚将杨圭清抓获,其归案后对从高空向公共场所抛掷菜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告人杨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案例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深罗检未刑诉〔2021〕228号起诉书指控:2020年2月27日22时许,被告人杨某某与其父杨某义到其兄杨某位于本市罗湖区的住所(该楼层距离地面75米)打扫卫生。被告人杨某某因不想下楼扔垃圾,便将装有不锈钢烧水壶、金属铁盒、塑料瓶、鞋子、衣物等物品的两袋垃圾(重量共计5.66千克)从卧室窗户抛出。两袋垃圾坠落在置地逸轩小区停车场入口处。同日被告人杨某某在置地逸轩A座26I被抓获。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从以上案例看出,只要实施了从高空抛物的行为,就属于情节严重,就会构成本罪,就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法律是无情的,作为普通民众应当知法守法,不要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仍然浑然不知,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传播法律,让法律产生社会价值,更好的为普通老百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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