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新说||任凭你“巧舌如簧”,抵不过“证据为王”。

2021/07/14 11:25:14 查看76953次 来源:张紫阳律师

今天(2021年7月14日),一大早,接到客户咨询,民间借贷案件,描述的基本事实是这样的:


客户李四与张三(法外狂徒)是特别非常好的朋友关系,一日,法外狂徒张三对客户李四说需要用钱,李四未加思索(凡事三思而后行)即将自己随身携带的银行卡交由法外狂徒张三,张三自行去银行取钱70000元,后将银行卡交于客户李四并承诺尽快归还。事后数月有余,双方相安无事。

后客户李四因身患重疾(癌症晚期),急需用钱,遂向张三索要借款,哪成想张三竟不承认借款之事,客户李四情急之下去到对方店里欲拉走对方货物抵账(能做出这种行为,是年轻了,也是太不了解法律),结果作为法外狂徒的张三必然不是善茬,果断报警,并声称李四诬陷、诈骗,民警出警并将人带走做笔录后让其自行离开。


后客户遂联系张律师,询问该案该如何“耍嘴皮子“,如何“抠字眼”(如何处理)?


该案,经询问,客户李四没有任何实质有效的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没有,通话录音没有,仅仅可以搜集的证据是唯一的一份银行交易记录。这份交易记录仅可以证明有人取了一笔钱,证明不了究竟是谁取了这笔钱,在被告不承认借钱事实的情况下,原告需要进一步证明确实向张三出借过这笔钱,钱是张三取的事实。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任凭张律师再巧舌如簧,完全无把握打赢这场仗。


该案该如何耍嘴皮子?又如何抠字眼?张律师着实是不知道,不知道那些口口声声诬陷律师就是耍嘴皮子的、抠字眼的人有没有什么好的指点?




在很多人的嘴里,律师就是“耍嘴皮子的”,就是“抠字眼的”,之前年轻气盛,总想去争论一番。现在,只是微微一笑而过:这样的人成不了大事。


打官司,什么最重要?


“嘴皮子”?“文字功底”?法律检索技能?这些是很重要的基本功,但是谈不上最重要。


法庭之上,证据为王。证据才是打官司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环。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证据,律师即便巧舌如簧,也不可能仅凭一张嘴,几句话,就能把有的说成没得,把白的说成黑的。


如果有客户李四提前问张律师或者自己懂法律,有证据意识,将钱通过转账转给李四,并且让张三出具一份合法合规又完备的借条,又何须耍嘴子皮?更无需抠字眼?甚至自己出的律师费也可以让对方掏腰包。


到了法庭,法外狂徒张三的律师如何“巧舌如簧,如何“巧言善辩”?

说没有借钱?李四的代理人张律师啪的一声拍案而起,将借条、转账凭证甩到张三律师的脸上,顿时法庭一片安静,李四律师羞愧难当,愤怒离场。(事实上是,片刻后,张律师被法警带离法庭)。


说借过钱,但是已经归还?归还的证据拿出来让张律师和法官核对一下,是真是假?谎言,不是一两句话就编造出来的,任凭法外狂徒张三在外无恶不作,谎言也一定会被证据戳穿。


以上部分内容是玩笑,法院开庭是在有序、平等互相尊重的环境下进行,不允许有言语侮辱、攻击等行为,有序发言,在和平理性的氛围下开庭,作为专业律师,张律师断然不会不理性。



即便是律师再会耍嘴皮子、再会抠字眼,在铁证如山的证据事实面前,都不堪一击。


再次强调,法庭之上,证据为王,有证据,才会有发挥律师各项技能的空间,没有证据,一切技能都无从释放。


结论:巧舌如簧,抵不过证据为王。你可以不懂法律,但是一定要有证据意识。不要过分相信人,有时候有些人,很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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