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法律纠纷详析

2018/05/02 11:07:38 查看242次 来源:郑爱利律师

  一、借名买房的定义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借名人,而被借名之人为名义购房人或出名人。

  二、借名买房的原因

  常见的有:

  1、规避限购资格(无资格的借有资格的)

  2、规避较高的税费、首付(再买就是二套了)

  3、隐匿财产(公职人员、夫妻之间)

  4、情人关系

  5、家人之间为规避以后的遗产税、房产税,继承中避免麻烦

  三、借名买房纠纷会产生两个结果

  1、借名人起诉法院,法院判定借名成立;

  2、法院判定借名不成立,但可以主张债权;

  四、那么法院判定借名成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广志财务投资公司与深圳市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名买房纠纷一案的裁判要旨中归纳出如下条件:

  1、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协议(可以书面或口头);

  2、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诉争房产首期房款、按揭款以及其他相关款项等实际由借名人支付(银行流水);

  3、借名人要求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应举证证明该房屋应具备上市销售及办理产权过户的条件,借名人具备购房资格(否则承认借名成立但是法院也不支持合同继续履行);

  4、此外,借名人最好持有购房过程中的一些收据、合同等材料的原件或占有房屋;

  五、为借名买房者提出如下建议:

  1、借名买房存在极大的交易风险,建议慎之又慎,稍有不慎即有可能败诉,导致房财两空。

  2、鉴于当前房屋价值巨大,不是万不得已不要借名买房。如果要借的话,不论借谁的名义购买房屋,都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起草借名买房协议,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存全流程的证据原件。

  3、借名人符合过户登记条件时,应及时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在房屋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时,应及时占有使用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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