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2018/06/04 17:43:34 查看365次 来源: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报自己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但是赠与合同也可能产生纠纷,产生纠纷以后就需要进行诉讼,那么如何确定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呢?

  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其次,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以上就是如何确定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的相关内容,关于赠与合同的管辖权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无效,则是以合同签订地或者当事人居住地管辖,如果合同规定管辖地有效,则以合同规定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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