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前保全小知识

2021/12/21 14:49:03 查看1032次 来源:周皓律师

我有提起诉讼的准备,但又害怕在这期间对方转移了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对方名下没有财产无法追回应得的钱款。这个时候,提起诉前保全是很有必要的。那么诉前保全的整个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一 、申请保全

由你在起诉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和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选择一个法院提出保全申请。

申请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的条件
(1) 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你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 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 由利害关系人(即“你”)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2.你需要提供担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请求会被法院驳回。

3.你需要提供明确线索(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你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你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 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 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产权凭证复印件;
(3) 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 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 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 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二、受理

人民法院接受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提醒:如果你未在财产保全后的30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三、提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由你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如果你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诉前保全的,你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你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你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将记录在卷,并由你签字盖章。

4.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 财产保全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3) 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你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四、优势

1.诉前财产保全的特点是能及时有效地防止被保全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由于被保全人的财产处于查封、扣押、冻结状态,想要逃避法律义务已成为不可能。因此,其往往会主动与你协商解决纠纷。实践证明,大量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都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以和解方式得到了解决,降低了你的诉讼成本。

2.由于被保全人的财产在人民法院的控制之下,当即可直接执行这部分财产,及时实现你的合法权益,使你的损失降到最低。


五、如何提起保全

申请保全,提供担保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 你提供物的担保(如:房子、车子等)或现金担保;

(二) 第三人(你和被保全人以外的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 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具体采取哪种方式作为担保,目前全国各个法院并无统一的做法,有的法院只需提供与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相当的房屋作为担保即可,即物的担保;有的法院除了提供房屋,还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金;也有些法院只要求提供担保金,不需要提供担保房屋。因此具体的担保方式请以当地法院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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