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常识之合同概念、特征、形式、内容

2022/01/17 13:23:22 查看1342次 来源:程亮律师

一、合同的概念、特征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2、合同的本质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的目的是以产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4、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

此外,合同调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但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合同法律法规来调整,例如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适用该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等可以有形式再现内容的方式达成的协议。这种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对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有积极意义。书面形式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合同书、书信、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达成协议。此外,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面对面地谈话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达成协议。以口头订立合同的特点是直接、简便、快速,数额较小或者现款交易通常采用口头形式。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口头合同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当然也可以适用于企业之间,但口头形式没有凭证,发生争议后,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除了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合同还可以其他形式成立。我们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的成立,或者也可以称之为默示合同。此类合同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明确表示成立,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成立,如租赁房屋的合同,在租赁房屋的合同期满后,出租人未提出让承租人退房,承租人也未表示退房而是继续交房租,出租人仍然接受租金。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我们可以推定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再如,当乘客乘上公共汽车并达到目的地时,尽管乘车人与承运人之间没有明示协议,但可以依当事人的行为推定运输合同成立。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订立合同。

三、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民事主体自行约定,一般可以有如下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此外,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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