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常识之订立有效合同

2022/01/17 15:29:40 查看1310次 来源:程亮律师

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订立有效合同应当在合同主体、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和目的等方面合法合规。

一、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主体,指的是指拟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受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合同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特定情况下还包括国家。

不管是何主体订立合同,合同主体都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否则,对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二、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现于外在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就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民事主体拟订立合同是其内心的真实意愿。

虚假的意思表示或者基于重大误解、欺诈等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法律行为,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

三、合同内容和目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内容上,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的要求。合同目的上,民事主体缔约的原因和直接目的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法律有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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