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伟:南京男子掌掴儿童,忍不住造就刑事案件二

2023/03/22 15:12:21 查看166次 来源:刘丽伟律师

鲁某的家属积极争取谅解对案件有什么影响
根据新闻报道,鲁某某家属上门致歉,并一度跪下请求原谅。这样做对案件的后续处理有什么影响呢?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故意伤害轻伤的案件,是可以判处缓刑,甚至可以积极争取免于刑事处罚。鲁某某如果争取对方谅解,对后续处理将会非常有利。鲁某某被轻判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谅解被告人。在被告人口头道歉,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受害人可以接受,一般出具谅解书作为取得谅解的证明。
如果鲁某某能够获得谅解,而且愿意认罪认罚的话,法院结合其犯罪性质、赔偿数额、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即使对方不谅解,或者谅解后又反悔只要积极赔偿,也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那么鲁某某的家属应该给多少金额合适呢?这个金额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鲁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首先确定一个问题:祖姓爷爷拿椅子砸鲁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视频显示鲁某某打了孩子一巴掌后,就开始道歉。然而,祖姓爷爷拿起椅子砸了鲁某某。
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有不法侵害发生;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5)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祖姓爷爷拿椅子攻击鲁某某时,鲁某某对男童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其危险不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
所以祖父的行为不构成对鲁某某不法行为的正当防卫,反而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未遂。。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情况下,不用追究轻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
随后,鲁某某对祖姓爷爷持木凳故意伤害的行为,进行了适时的防卫。
但作为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在面对年老体弱的攻击时,该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因此鲁某某同样不构成正当防卫。
虽然于欢辱母案,昆山xx案等一系列新闻事件,推动了正当防卫的司法进城,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其认定依然是非常困难的。
不过,鲁某某依然可以积极主张,即使不认定为正当防卫,法官在判决中也会考虑其受到攻击这一因素。


鲁某某入室行为是否会加重处罚?

有可能。
法律绝不允许以暴制暴。
鲁某某属于主动挑起事端,尤其是跑到对方家里,引起对方受伤。公民在自己的住宅中受法律保护,但是鲁某某并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他的进入是获得了对方同意的。
但是鲁某某前面殴打幼儿的行为,是其处罚的加重情节。
此次事件中,受伤的两人,一个是幼童,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另一个祖姓爷爷系老人。老人和儿童,在社会中一般处于弱势。法律是倾向于保护弱者的。鲁某某若构成故意伤害,还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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