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5 16:33:42 查看444次 来源:孙政律师
引导语:误工费仅以实际造成的收入损失为准,任何年龄段都可以主张误工费。
误工费是车祸赔偿案件最为常见的项目内容之一,其是指车祸受害人因为事故伤害在恢复治疗期间不能正常劳作而产生的实际收入损失。误工费仅以实际造成的收入损失为准,任何年龄段都可以主张误工费。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值得注意一点,退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不意味着就不再有劳动,只要伤者仍从事劳动,仍有劳动收入来源,就可以主张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按法定的正常计算标准确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的计算主要确定两个方面的内容:
1.收入情况
也即伤者如果正常劳动可产生的收入数额。一般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我国个别地区,只要劳动者仍有劳动能力,收入的情况也可以参考当地最低工资收入确定,如在深圳市就明确:
赔偿权利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但其确有劳动能力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2.误工的时间
正常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在收入情况(元/天、元/月)确定后,再根据误工时间,二者的乘积就是误工费的具体数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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