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非法强拆我们应该在何时怎样留存证据?

2023/12/27 16:57:44 查看139次 来源: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般来说,被征收人要想获得合理、公平的征收补偿,必须要在房屋被拆除前,与征收方达成一致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是在实践中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强拆或偷拆等违法行为。

面对突如其来的强拆,好多被征收人会因现场的混乱而不知所措陷入慌乱。从而忽略了证据的收集,因此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

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征收人要想保护自己的利益,第一步就是要保存好强拆的相关证据,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维权。那么哪些是有效证据,又应该怎样去收集呢?

一、在征收开始之初时就应当留存证据

未雨绸缪总归是好的,因此在听到或是看到相关征收信息的时候,被征收人应要及时地将自己所涉及到的所有的有效证件保存好了。

例如: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等。

因为如果房屋真的被拆除了,由于房屋已经不存在了,因此被征收人就很难在主张自己的具体损失,此时如果有上述的证件就可以更好的举证。

除此以外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拍照或者录像存证或保留购买物品时的小票对于证明自己的损失也至关重要。

二、保存好征收方下发的所有文件

在征收开始之初时,征收方应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会断断续续地下发各种通知、公告文件。

通常情况下征收方下发公告、通知、文件。内容包括包括征收主体、征收决定或是征地批文,征地公告、及拟定的安置补偿办法、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等。

其中征地批文以及规划许可证等在实践过程中部分征收方是不会主动公开。但是这些文件在房屋征收中非常的重要。

因此,这个时候被征收人要及时去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到各种征收文件来作为维权的证据之一。

除了上述的文件之外,在与征收方谈补偿时可以做必要的录音,录下与谈判的过程,这些也可以成为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不过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

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

三、房屋已经被拆除如何收集证据

1、打110报警求助,并且同时进行通话录音

值得注意的是:打110报警,目的不在于让警方出警阻止强拆,而在于保留电话记录证据,侧面证明本次强拆行为的存在。这是证明征收方违法征收的一个切入点,尤为重要。

2、对房屋拆除过程拍照录像

在拍摄过程中尤其要拍那些像工作人员的人,着重拍下他们的面部特征还有工作服中的工作号码;将现场的车拍下来,若其中有一些挖掘机的,也要把车牌号记下来。通常现场会有指挥开展工作的负责人,也要拍照留存下来。

3、拍下被破坏的物品

其中找到价值比较高以及块头比较大,容易看到的物品,和拆除以前的房子还有物品产生明显对比,证实物品被破坏的情况。

最后昌运拆迁律师提醒您您,证据是诉讼中的关键所在,离开了证据,再严谨的法律程序,再高超的辩论技巧都会变得毫无意义,因此,充分的证据会给整个行政诉讼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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