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5 10:57:33 查看141次 来源:凌灿伟律师
协 议 书
男方:王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住四川省大竹县中和乡XX村XX组
女方:田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住四川省大竹县石河镇XX村XX组XX号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男女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本着自愿、协议一致的原则,现男女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的部分财产的归属等相关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的部分财产为:车牌号闽D6XXX奥迪小型轿车一辆,车牌号渝A9XX奔驰小型轿车一辆。
二、男女双方一致同意:车牌号闽D6XXX奥迪小型轿车一辆归男方所有,按揭款全部由男方承担;车牌号渝A9XXX奔驰小型轿车一辆归女方田某某所有。
三、上述第二条约定不以离婚为前提,即无论男女双方是否离婚,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大竹婚姻律师 大竹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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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若男女双方离婚,除上述房屋归女方所有之外,其余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未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协议系男女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等违背双方真实表示意思的行为。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经男女双方签字并按印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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