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工作也日益频繁。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是生活的根基,更是情感的寄托。而《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就如同一条纽带,紧密连接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与城市的发展大局。它的每一项规定,都可能影响着农民的未来生活,决定着他们在土地被征收后的安置与补偿情况。
在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中,第四十五条明确指出了几类不予补偿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情形。这些规定,不仅关系着征收工作的公平公正,也与每一位被征收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一、哪些建筑不予补偿
1.违法建筑:红线不可碰
在广州市,违法建设的情形有多种,比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虽然有许可证,但没有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建设,像擅自改变建筑的位置、面积、高度等;在乡村地区,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其规定建设;还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设未按批准内容实施,以及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等情况。这些违法建设行为,严重违反了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规,破坏了城市建设的有序性和规范性,所以在征收时不予补偿。
2.超期临时建筑:期限的界限
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及构筑物也在不予补偿之列。临时建筑,从它的定义就能看出其具有临时性,一般是单位或个人因生产、生活的短期需要而建造的,像工地上的工棚、短期的展示用房等。为了规范临时建筑的使用,相关部门在批准临时建筑建设时,都会明确规定使用期限,通常不超过两年。这个期限的设定,既满足了人们临时的使用需求,又保证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一旦临时建筑超过了批准的使用期限,就失去了合法存在的基础,在土地征收时,自然不能获得补偿。
3.应拆旧房:新房与旧房的更替
新房建成后应当拆除的旧房,同样不予补偿。在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 原则,当村民申请新的宅基地建设新房后,按照规定,原宅基地上的旧房就应当拆除,并将宅基地交还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确保 “一户一宅” 原则的严格落实,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居住安全,防止因旧房长期无人居住和维护而出现安全隐患。对于旧房的认定,一般以是否有合法的建房审批手续、是否符合 “一户一宅” 规定等为标准。在新房竣工后,通常会要求在 6 个月内拆除旧房,否则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处理措施。
4.抢建部分:莫存侥幸心理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的抢建部分,是绝对不予补偿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就像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告知大家这片土地即将被征收。它的发布,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让大家提前知晓土地征收的相关事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一些人在得知土地要被征收后,为了获取更多补偿而进行抢建。抢建行为,不仅破坏了征收工作的公平性,造成公共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也增加了征收工作的难度和成本。一旦被认定为抢建,不管是新建、改建还是扩建的部分,都不会得到补偿。
二、2009 年前建成建筑的补偿规则
在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中,对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建成的现状建筑,有着特殊的补偿规定。这些规定,充分考虑了历史因素和实际情况,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土地征收工作的公平与合理。
若建筑已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且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相关规定,还经村集体批准使用宅基地,那么在补偿时,对于现状房屋不超过 28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部分,按 “拆一补一” 复建安置 。这意味着,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与原房屋建筑面积相同的安置房,保证了居住面积不减少。比如,张先生家在 2009 年前建成的房屋面积为 200 平方米,且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在征收时,他就可以按照 “拆一补一” 的原则,获得一套 200 平方米的安置房。而对于超出 28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部分,不予复建安置,但会按被征收土地涉及的物业、农村村民住宅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重置价,是指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时点的经济市场环境下,重新建设与被征收房屋类型、结构等方面基本一致的新房屋的全部费用,包含建安成本、前期以及其他费用,但不包含购买房屋所占土地的成本。通过这种方式,既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居住权益,又对超出合理面积的部分给予了合理的货币补偿。
然而,对于属于未经村集体批准,私自占地建设的 2009 年前建筑,补偿方式则有所不同。这类建筑不予复建安置,而是按建安成本价给予货币补偿。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私自占地建设行为违反了土地使用的审批程序,破坏了土地管理的秩序。建安成本价,即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指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涵盖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则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间接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企业管理费是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在评估建安成本价时,通常会参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结合建筑的实际情况,如建筑结构、使用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综合考量。例如,李先生的房屋是 2009 年前私自占地建设的,在征收时,就会按照建安成本价来计算货币补偿金额,以体现补偿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小结
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中关于不予补偿建筑和 2009 年前建筑补偿的规定,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这些规定,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也充分考虑了历史和现实的因素,旨在实现土地征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作为农民,了解这些政策规定,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在面对土地征收时,要依据这些政策,理性对待,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做到公平公正,让每一位被征收人都能感受到政策的温暖和关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