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一个让我印象非常深的案件,让我再次思考所谓“高羁押率”的现实代价。那天,办公室刚结束一个会议,我接到同事转来的咨询,对方语气里夹着疲惫和愤懑:“叶律师,为什么现在取保候审这么难?”这不是第一次听到类似的提问,但彼时的案件情境,让这个问题变得格外刺耳。
当事人病倒在看守所,谁该为时间买单?
案件是一个涉嫌虚开发票的经济类案件。第三被告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家属和律师都先后申请过取保候审,但没能通过。结果没多久,在看守所突然病发,被紧急送医抢救,却最终成了植物人。
那段时间,医院的治疗费用高得惊人——几万元、十几万元都是常态。公安机关后来意识到事情严重,多次联系家属,提出“可以帮忙办理取保候审,让患者去更好的医院治疗”。听上去本是好意,但家属却坚决拒绝。
家属的拒绝其实很好理解。她说:“早说他身体不好时你不同意,如今出事了,倒想让我自己扛?”这一句话,戳中了问题的核心。
说实话,这种情况,我在办案中也见过几次。羁押期间身体严重恶化,等到想放人时,已经错过最佳时机。那种“后悔已迟”的局面,对执法机关、对家属、对律师、对当事人,都是一场消耗。
高羁押率下的制度惯性
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会频繁出现?表面上看,是因为风险意识太强——担心嫌疑人串供、逃匿;但深层次是制度惯性。长期以来,我们的刑事侦查环节更倾向于“先羁押后处理”,而取保候审,反而被当成是万不得已的“例外”。
然而,《刑事诉讼法》其实明确规定,只要不属于应当逮捕的法定情形,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措施都可以选择性适用。换句话说,取保候审不是“求情”,它是法律授权的办案选项。只是现实中,这个选项太少被认真考虑。
我办案十八年,见过不少家属花光积蓄为取保奔波,也见过办案人员对申请置若罔闻。拘押率居高不下,就像是一道看不见的墙,让理性的法律路径变得遥远。
错过的,不只是机会,更是人性
案件最终的走向很难令人乐观。据说家属后来准备到外地寻求进一步法律途径。这类事情,我见得多,也不愿见。一个人已经垮了,家属也在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压力下摇摇欲坠。
高拘押率的背后,不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它承载的是具体的家庭、具体的生命、具体的代价。对办案机关来说,这或许只是一个案卷、一串编号;但对另一边的人,这可能是多年奔波的终结,是生活的崩塌。
我始终认为,刑事审判追求的是公正与效率,而保障人身安全,是这个体系的底线。当我们讨论羁押与取保,不该只是程序上的选择,而是要问一句:能不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让人回归家庭和医疗救治?
结语
说了这些,我并不是要简单指责谁,而是提醒大家——高羁押率不是一种成就,它可能是一种悲剧的伏笔。每一份取保候审申请的背后,都有时间的重量、人性的考验。我们能做的,是让法律赋予的选择,不再被忽视。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