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位在外省办案的律师同行和我聊起他在看守所会见时的一些见闻,这引起了我的深思。他提到,最近接触到的年轻当事人里,犯罪类型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
一部分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因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事拘留;另一部分,则是大量涉及电信诈骗以及“帮信罪”的年轻人,他们往往因为出借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而卷入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从事涉性交易的有组织活动,一些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因为组织、容留、介绍等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现象并非孤例。结合我们团队在杭州及周边地区办理的案件来看,这三种犯罪类型确实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很多当事人家属找到我时,都反复说一句话:“叶律师,他就是想多赚点钱,怎么就犯罪了?”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好好聊一聊。
你以为的“捷径”,其实早已标好了价格
我能理解很多年轻人想尽快赚钱改善生活的想法,但这背后往往藏着看不见的风险。那些打着“高回报”“来钱快”“操作简单”旗号的所谓“兼职”,十有八九都是陷阱。
比如我们常说的“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很多年轻人觉得,不就是把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借给朋友用一下,或者卖给别人赚点小钱吗?自己又没去骗人,能有什么大事?这种想法非常危险。在法律上,你明知对方可能利用你的账户从事违法活动,仍然提供帮助,就已经跨过了犯罪的门槛。办案机关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你是整个犯罪链条上的一环。很多年轻人直到被抓,都觉得自己很“冤枉”,但法律评价的是行为本身,而不是你心里觉得“冤不冤”。
还有一类,就是通过组织或介绍他人从事性交易来获利。一些人觉得这只是“赚点辛苦钱”,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组织、介绍卖淫罪的红线。这类犯罪的起点并不高,一旦被认定为组织者,或者介绍的人数、次数达到一定标准,面临的可能是相当严厉的刑事处罚。这些所谓的“捷径”,代价远比你想象的要沉重得多。
高薪的offer,也可能是“共犯”的入场券
除了这种主动寻找“偏门”的,还有一种情况更让人惋惜,就是稀里糊涂掉进了陷阱。很多年轻人求职时,容易被一些公司的“高薪”和光鲜的表面所迷惑,没有去深究这家公司到底在做什么。
前年我办过一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案子。当事人王某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进了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公司底薪加提成都相当可观,他干得很卖力。直到警察上门,他才知道公司卖的那些“名牌”产品全是假货。在法庭上,他反复强调自己只是个打工的,对产品真假并不知情。但问题是,作为销售,产品的进货渠道异常、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这些都是非常明显的疑点。司法实践中,“我不知道”这四个字,并不能轻易地成为免责的理由。当一个“局”里的所有人都假装看不见时,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共犯”。
类似的情况也常常出现在电信诈骗类的公司里。一些年轻人应聘的岗位可能是“客服”“人事”甚至“程序员”,每天的工作就是打电话、维护系统。他们可能隐约觉得不对劲,但抱着“我就拿一份工资,别的与我无关”的心态继续干下去。一旦案发,即使是基层的普通员工,也可能因为在整个犯罪环节中起到了辅助作用,而被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很多风险,本可以在源头上就避免。如果你对一份工作拿不准,或者对一个“赚钱”的路子心存疑虑,不妨先冷静下来想一想,而不是被眼前的利益冲昏了头脑。必要时,咨询一下专业人士的意见,远比事后付出沉重的代价要明智得多。
作为一名执业十八年的刑事律师,我见过太多因为一步走错而改变人生的案例。法律不会因为你“年轻”“不懂法”或是“家庭困难”就网开一面。人生的路很长,靠走捷径,往往会走得更远,也更坎坷。踏踏实实地工作,凭自己的能力赚钱,这才是最稳妥、最安心的路。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