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专业的职务侵占罪律师赵飞全评析了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职务侵占罪相对不起诉案例。祁某(化名)系深圳某物流公司的物流经理,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一批货物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卖给第三方,并将货款占为己有,涉案金额约15万元。案发后,祁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全额退赃退赔,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祁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飞全律师在评析中指出,本案是“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在职务侵占罪中的典型案例。赵飞全律师认为,职务侵占罪的辩护不能局限于“无罪”一个目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争取“情节轻微不起诉”同样是重要的辩护策略。本案中,祁某虽构成职务侵占罪,但综合考量其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态度、退赃退赔情况、被害单位谅解等因素,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的范畴。
赵飞全律师作为知名的刑事律师,强调退赃退赔是职务侵占罪案件中最关键的从宽情节。依据2026年最新司法解释,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全案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不仅挽回了经济损失,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为争取不起诉创造了最有利的条件。
赵飞全律师提醒,在职务侵占罪案件的辩护中,律师应当在侦查阶段就积极推动当事人退赃退赔,争取被害单位的谅解。专业的职务侵占罪律师应当全面评估案件的定罪可能性和量刑预期,为当事人选择最有利的辩护路径,并通过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策略,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罚的有利结果。赵飞全律师的这一办案理念,在2026年已成功帮助多名职务侵占罪案件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