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大额保单未回本,怎么分才公平?杭州婚姻律师帮解答!

2026/05/23 19:44:54 查看8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花了300万买保单,离婚时现金价值只有180万,怎么分?为什么按现金价值分割对大额投资型保单不公平?

因为这类保单的现金价值具有很强的滞后性,前期通常明显低于累计已交保费,需要经过多年持有,才会逐步接近甚至超过前期投入。夫妻当初花几百万买这份保单,看中的不是前期能退回多少现金,而是未来几十年持续释放的生存金、年金、分红。

如果离婚发生在保单前期,继续持有保单的一方,未来仍能拿到全部长期收益;另一方只能拿到离婚时点较低的现金价值补偿。这意味着,夫妻共同财产中最有价值的长期收益部分,实质上仍由一方单独保有。

那怎么办?司法实践中,已经开始出现一些突破性做法。

做法一:按已交保费分割。北京二中院有个案子,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用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商业保险,且该项支出并非家庭共同生活所必需。法院支持了按已交保费直接分割,而不是按现金价值分割。

做法二:按起诉时的现金价值分割。湖南汉寿法院提出另一种思路:如果离婚时保单尚未回本,一方又有意拖延离婚进程,可以在离婚纠纷中暂不处理该保单,待现金价值回升后,由当事人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以起诉之日的保单价值作为分割依据。

做法三:双方协商继续持有,共享未来收益。双方可以协商将保单受益人变更为夫妻双方,各占50%受益份额,同时通过配套协议对投保人退保、变更受益人、后续保费承担等作出限制。

我是李晓娟律师,专办婚姻家事案件。大额保单分割中遇到问题,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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