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都有这个疑问:结婚之后,父母把自己公司的股权转给了我,工商登记也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明明是爸妈给我的资产,离婚时对方有没有权利来分?
很多人理所当然觉得,父母给我的东西,当然是我个人的,跟配偶没关系。但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婚后父母赠与的股权,大概率是可以被对方分走的,关键就看有没有一句关键约定。
婚后父母赠与的股权,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能分。只有明确书面指定只赠与你个人,才属于你个人财产,对方分不走。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规定,婚内一方取得的赠与财产,原则上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因为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就自动变成个人财产。
很多父母当时只是口头说“这个就给我孩子一个人”,没有签任何书面材料。口头赠与、口头单独赠与约定,在法庭上基本等于无效。没有白纸黑字的明确排他说明,法院一律按照婚内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对方有权分割一半股权价值。
只有一种情况,股权完全属于你个人,和对方无关。那就是父母在赠与股权的同时,签订了正式的书面赠与协议,协议里清晰写明,该股权仅赠与子女个人,归子女单独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与配偶无任何关系。如果再经过公证处公证,这份证据就更加扎实,离婚时对方完全无法分割股权本体。
但有一个所有人都会踩的大坑。哪怕父母明确赠与你个人,保住了股权本体,婚后这份股权产生的分红、利润、股权增值,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虽然分不走股权本身,但可以要求分割婚后所有的收益和增值部分。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不会因为股权是单方受赠,就豁免婚内经营收益的分割。
我是李晓娟律师,专办婚姻家事案件。父母赠与股权问题,有需要随时找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