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公房里,但从没住过,拆迁能分到补偿吗?
周运柱律师回答:
一、硬性结论:只挂户口、从头到尾没住过,属于空挂户口,原则分不到大头拆迁补偿
依据上海 71 号令第 51 条,同住人必须三条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1.征收决定下达时户口在册;
2.征收前实际连续居住满 1 年;
3.本市无福利分房、无动迁安置房、经适房(商品房不算)。只有同时达标才算安置对象,三块砖、安置房、大额签约奖励归承租人和合格同住人共有。你只满足第一条,不算同住人,房屋主体补偿、安置房基本拿不到。
二、仅有的两种能拿到少量钱的例外情况
1.整户申请居住困难托底(按人头核算保障面积):征收办把你的户口计入居困人头、拉高了整体补偿总额,那你只能分到对应自己人头的托底补贴,三块砖房屋本金、大面积安置房份额依旧无权分割。
2.整户没有任何合格同住人(绝户情形):承租人早已过世,户口本里所有人全都没实际居住、或全都享受过福利房;法院会参照在册户口人数整体均分全部补偿款,空挂户口此时才有完整分配资格。
三、和空挂户无关的额外补贴
搬迁费、临时过渡费、装修补贴、速签奖励,全部发放给实际居住使用房屋的承租人、同住人,一天没住过一分拿不到。
四、特殊身份的宽松特例
只有下面几类人群,居住时长可以不严格卡满 1 年,单纯挂靠落户(读书、帮亲戚挂户口)不适用放宽:
1.结婚配偶刚迁入、来不及长期居住;
2房屋内出生的子女;
3.政策回沪、服兵役、服刑、读书在外、家庭矛盾被迫在外租房(要有充分证据)。单纯为了多拿拆迁钱挂靠户口、长期在外自有住房居住,没有放宽优待。
五、实操提醒
1、外面有福利分房:直接完全无任何分配资格;
2、只有商品房、无福利房:最多托底时拿一点人头小钱,大头无望;
3、想争取份额唯一途径:证明当年户口迁入是政策安置、或有家庭书面协议约定空挂户可分动迁利益,口头承诺无效。
六、周运柱律师总结
一天没住 = 空挂户口;正常面积动迁一分大头没有;只有居困托底能拿一点人头费;一户全无同住人才可平分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