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律师,我有前科,要是这次再被判实刑,我这个家就彻底散了,我相信你,一定要帮我。”
这是两年前当事人张女士(化名)第一次坐在我办公室时说的话。她的案子当时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板上钉钉”:同案犯十几份笔录都稳定指认她卖假货,品牌方出具了正式的鉴定报告,资金流水、货物流转记录一应俱全,甚至她自己的笔录里都有不少不利表述。检察院两次退侦,公安恢复了所有聊天记录,补了无数证据,连她家里人都劝她认罪认罚换个缓刑,说别硬扛到最后判实刑。
但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毫无胜算的案子,我花了近两年时间,翻遍了数千页卷宗、核对了上万条交易明细,从看似闭环的证据链里抠出了三个致命漏洞,最终帮她争取到了绝对不起诉,保住了她的家庭,也保住了她后半生的正常生活。
今天就把这个案子完整的办理过程分享给大家,看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到底怎么从“铁证如山”里找到无罪辩护的突破口。
一、侦查阶段抢下先机,固定有利证据
很多家属觉得侦查阶段律师没用,就是见个面传个话,等案子到检察院再说。但张女士这个案子,如果我不是侦查阶段就介入,后面根本不可能翻盘。
我第一次会见她的时候,她已经在里面做了好几份笔录,因为不懂法,很多问题回答得模棱两可,甚至有些表述被记录成对她不利的内容。我花了整整一下午,把整个案件的核心争议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一点一点给她讲透,告诉她后面做笔录的时候,哪些事实必须如实说,哪些问题要准确回应,哪些模糊的表述不能随便认,帮她理清了做笔录的思路和方向。
同时我让她整理了淘宝上同款正品的零售价格凭证,写了一份详细的案件情况说明,一起提交给办案单位,在侦查阶段就把对她有利的证据和事实固定下来,避免后面再出现更多不利的笔录。
很多当事人就是因为侦查阶段没有律师指导,稀里糊涂认了不该认的事实,等到了检察院再想翻供,难度会大很多。
二、审查起诉阶段逐页抠卷,拆穿“铁证”的漏洞
案子移送到检察院那天,我第一时间去复制了全部卷宗,几十本厚厚的卷宗,上千页的笔录、交易记录、鉴定材料,我一页一页抠细节,一条一条比对证据,光阅卷笔记就写了几十页,最终形成了近万字的无罪法律意见。
一开始检察官根本不认可我的意见,说这个案子同案犯指认、品牌方鉴定、流水记录全齐了,证据链完全闭环,让我别做无用功,劝当事人认罪认罚从轻处理。但我很清楚,这个看起来天衣无缝的证据链,其实处处是漏洞,根本达不到刑事诉讼“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我围绕这个罪的三个核心构成要件,一个一个把控方的证据拆碎:
第一个漏洞:连涉案产品是不是假货,都没有合法证据证明
定案最核心的两份证据,从根上就站不住脚:
第一份是品牌方自己出的《鉴定证明》。品牌方本身是本案的被害人,既没有司法鉴定资质,也不是法定的鉴定机构,这份所谓的鉴定本质上就是被害人自己的陈述,根本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没有中立性和权威性。更离谱的是,品牌方连这批货是谁生产的、生产者有没有授权都没查,光看外观就说是假货,甚至连送去鉴定的样品,都没法证明是张女士卖出去的那批货,样品来源都查不清,怎么能拿来定案?
第二份是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我查了出具报告的公司,经营范围里根本没有司法鉴定、产品检测的资质,报告上连检测人、审核人的签字都没有,公章都盖得不全,连最基本的证据形式要求都不满足,完全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连“卖的是假货”这个最基础的事实都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整个指控从一开始就是空中楼阁。
第二个漏洞:涉案假货根本不是张女士卖的
检察院认定张女士卖假货,唯一的依据就是下游经销商一个人的供述,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能把张女士和涉案假货联系起来。我把所有供货单、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一笔一笔对,发现了三个根本解释不通的矛盾:
1. 张女士给经销商供货的时间,和经销商把涉案假货卖给下家的时间差了好几个月,这期间经销商完全有可能从别的渠道进货,根本没法证明涉案的货就是张女士的;
2. 经销商卖给下家的价格,比他从张女士这里拿货的价格还低,属于高买低卖,正常做生意不可能做这种赔本买卖,完全不符合交易逻辑;
3. 我把鉴定报告里的产品照片放大,看清了产品的保质期,倒推出来的生产日期,竟然比张女士给经销商供货的时间还晚——总不能把还没生产出来的东西提前卖给别人吧?
这三个矛盾摆出来,足以证明涉案产品根本不是张女士销售的,这部分指控完全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第三个漏洞:张女士根本不知道卖的是假货
这个罪是故意犯罪,必须明知是假货还卖才构成犯罪。虽然张女士之前做了几份不利的笔录,但我用客观证据推翻了这些供述:
1. 她和上游、下游的所有聊天记录里,从来没提过“假货”“仿货”“A货”这类词,从头到尾都是按正规产品交易的;
2. 下游说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时候,她第一时间就联系上游供货商要退货、要解决问题,如果她明知道是假货,根本不可能主动找上游处理质量问题;
3. 她的售价是官方旗舰店的五折左右,但官方旗舰店的价格本来就是品牌的最高零售价,化妆品行业批量拿货的批发价本来就比零售价低很多,拿批发价卖五折完全是正常的市场价格,根本不能推定她明知是假货。
三、两年坚持沟通,最终换来不起诉决定
我把这三个漏洞整理成完整的法律意见,附上了证据对比表、相关的判例和法律规定,一次又一次找检察官沟通,每次沟通都补充新的书面材料,把每个证据漏洞、每个法律适用问题都讲透。一开始检察官觉得我是在抠细节、狡辩,沟通了十几次之后,他也慢慢意识到这些问题根本绕不过去,先后两次把案子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把这些证据漏洞补全。
但两次退侦,公安用尽了所有侦查手段,也没补到任何能给张女士定罪的新证据,反而把我们提出的合理怀疑坐得更实。这期间身边所有人都劝张女士认罪,说跟检察院硬扛没好果子吃,连她家里人都让她别坚持了,怕最后判得更重,但我一直陪着她,告诉她只要证据不足,就应该坚持疑罪从无。
终于,第二次退侦重报之后没多久,张女士接到了检察院的电话,让她去领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最终采纳了我的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她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拿到决定书那天,她在检察院门口哭了很久,两年的压力、煎熬和坚持,终于有了结果。
很多人觉得知产类案子有品牌方鉴定、有流水就肯定定了,根本没辩护空间,其实不是。所有的无罪辩护,本质上都是死磕每一份证据,把看似完整的证据链拆解开,只要打破一个核心环节,整个指控就站不住脚。同时一定要坚持和办案单位有效沟通,哪怕一开始不被认可,也要用专业和坚持把道理讲透,始终坚守疑罪从无的原则。
很多家属遇到这种事就慌了,要么乱找关系,要么急着让当事人认罪,反而错过了最好的辩护时机。专业的刑事律师,就是要在所有人都觉得“没救了”的时候,从细节里找到突破口,帮当事人守住不该丢的自由,守住一个家庭的希望。
我是青岛刑事律师孙伟伟,深耕刑事辩护8年,亲办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如果你或家人遇到知产类刑事问题,不要轻易放弃,第一时间找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才有可能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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