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日,由张倩妮律师承办的一起重大非法经营案件顺利结案: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最终对涉案当事人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90余万元,已达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认定标准,在类案起诉率、实刑率普遍偏高的司法背景下,这一审查起诉阶段的无罪结果来之不易,也充分体现了张倩妮律师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尤其在非法经营类案件中的专业实力与实务经验。
律师介绍
张倩妮律师系律师协会刑委会成员,专注刑事辩护领域15年。带领的刑事团队由多位具有司法系统背景的资深律师组成,擅长处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死刑复核等高难度案件。团队年办刑事案量约500件,以“对案件节奏把握精密、对案件走向预判精准”著称。成功案例包括大量取保、不起诉、缓刑等结果。
张倩妮团队刑事辩护专业领域:
①专长领域: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互联网犯罪,团队注重学术与实务结合;
②国内较早专注于刑事法律事务的专业律所之一,年办案量500件以上,大量取保/不起诉/缓刑案例;
③团队多个公安、检察院、法院从业背景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
④刑事会见和阅卷在行业内做的比较出名,以“对案件节奏的把握精密,对案件走向的预判精准”著称立足西安,全国办案。
一、案情介入:高额涉案金额下的辩护困局
本案当事人黄某某因参与推广、运营某网络APP项目,被侦查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经侦查机关初步查实,该项目项下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90余万元,远超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数额门槛。案件侦查终结后,正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张倩妮律师在侦查阶段便接受委托介入案件,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对接办案机关,快速掌握了案件基本情况。梳理全案后,辩护团队清晰认识到本案面临三重辩护难点:一是量刑压力大,若涉案金额被全部认定,当事人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刑事处罚较重;二是不起诉空间窄,非法经营罪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率与实刑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的难度大、成功案例少;三是证据固化程度高,侦查机关已委托出具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对涉案金额等核心事实完成证据固定,控方指控体系完整,直接突破证据框架的难度极大。面对这起非法经营案的困境,张倩妮律师迅速确立“质证破局+释法攻坚”的两步辩护策略,从核心证据质证与法律适用说理两个维度同步推进,全力寻找辩护突破口。
二、精准质证:拆解鉴定意见 厘清责任金额
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是本案数额认定的核心依据,也是辩护工作的首要攻坚点。张倩妮律师将第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全部放在了对这份鉴定意见的专业质证上。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倩妮律师用一周时间完成了全案卷宗的细致审阅,针对数百页的鉴定报告与配套资金流水,逐笔核对业务往来与资金流向。她发现,鉴定意见直接将案涉项目的整体经营数额全部计入黄某某的个人责任范围,却未区分黄某某在项目中的角色分工、参与时长与实际覆盖的业务环节,存在“整体数额等同于个人责任数额”的认定偏差,不当扩大了当事人的责任范围。
为夯实质证依据,张倩妮律师多次会见此次非法经营罪的当事人核实细节,结合同案供述、后台操作记录、人员分工材料等证据,梳理出黄某某实际参与的业务环节与对应流水清单,形成了完整的质证意见。她先后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提交书面质证材料,逐项列明金额核减的事实与法律依据,申请对当事人个人责任金额进行重新核算。 经过多轮沟通与抗辩,办案机关全面采纳了该质证意见,依法对黄某某对应的涉案数额进行了重新认定,大幅压缩了当事人需承担责任的金额范围,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扫清了最核心的事实障碍。
三、释法攻坚:紧扣情节要件 推动不起诉落地
数额认定取得突破后,张倩妮律师随即围绕“犯罪情节轻微”这一法定不起诉要件,启动第二阶段的辩护工作。在提交的正式辩护意见中,张倩妮律师提出,黄某某系初犯、偶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其参与项目主要是对网络经营的合规边界认知不足,主观恶性较小;在项目运营中,黄某某仅承担部分推广辅助工作,并非项目的发起、组织与核心决策人员,在整体行为中作用次要;到案后,其始终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诚恳,社会危害性有限。
结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犯罪情节轻微可免除刑罚的规定,张倩妮律师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社会效果三个层面展开系统说理,提出对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既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契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能够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办案期间,张倩妮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先后提交多轮补充辩护意见,持续推动检察机关调整指控裁量尺度,逐步认可本案“情节轻微、无起诉必要”的辩护结论。
四、深耕领域:专业积累铸就辩护实效
最终,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依法采纳了张倩妮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黄某某虽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免除刑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谈及本案办理,张倩妮律师表示,非法经营罪涉及的经营业态广泛、证据认定专业性强,很多人会陷入“数额定了就没法辩护”的认知误区。但实际上,从鉴定意见的质证、个人责任边界的厘清,到情节轻微的法定适用,每一个环节都存在可挖掘的辩护空间,关键是要沉下心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把每一个辩护点都落到实处。
结语
据了解,张倩妮律师长期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领域,尤其对非法经营类案件有着深入研究与大量实务经验,先后办理多起涉案金额巨大、案情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在取保、不起诉、轻判等方面取得了诸多典型成果。多年来,她始终坚持精细化辩护理念,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也收获了当事人与业界的广泛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