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Web3收回扣是否构成犯罪

2026/07/22 14:38:11 查看6次 来源:叶斌律师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没有最终决策权,也可能踩线

很多Web3行业的朋友觉得,只要自己不是老板,没有最终拍板的权力,拿点合作方的好处费就不算什么事儿。这种想法其实挺普遍的,但它确实误解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便利”的含义。作为杭州的刑事律师,我经常需要向当事人解释这一点:法律上的“权”,不看你有没有最终决定权,而看你的岗位职责能不能实质性影响结果。

这个罪名追究的核心,是“钱权交易”。只要你收的钱,是对你手中职务行为的回报,就可能构成犯罪。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之前研究过一个入库案例,当事人只是一名负责信息审核上传的员工,根本没有审批权。但他利用这个环节的便利,为别人谋取利益并收了好处费,法院最终还是认定他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说明,负责筛选、推荐、对接这些环节的Web3从业者,比如BD、技术负责人,哪怕只是基层员工,也完全可能因为自己的职务行为对业务结果有实质性影响,从而触碰到这条红线。我们团队近期在研究同类案件时也发现,不少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对“职务便利”这四个字的理解过于狭隘。

是“工作便利”还是“职务便利”?

既然讲到了“职务便利”,就不得不提一个在实践中经常被混淆的概念——“工作便利”。这二者之间的界限,往往就是罪与非罪的界限。搞清楚这个区别,对于防范刑事风险至关重要,这也是我们团队处理案件时,内部讨论最激烈、在白板上画图分析最多的环节之一。

简单来说,“职务便利”是你利用自己主管、经手、承办某项业务的职权,去直接影响请托人的利益。比如你是个BD,你抬高报价让合作方拿走差价,这就是在用职权做交易。而“工作便利”呢,只是因为你在这个公司上班,认识了某些人、知道了某些信息。比如,你是个活动运营,在工作中认识了一个项目方,你帮他把商业计划书转交给公司的投资部门,事后对方给了你一笔感谢费。如果你的岗位职责完全不涉及投资决策,也干涉不了投资流程,那这笔钱就可能只是你利用工作中积累的人脉和信息换来的,不构成“钱权交易”。

这个区分点很微妙,但特别重要。很多当事人的困惑,就卡在这一步。他们能感觉到自己做的事情不太对,但又说不清到底犯了哪条法。作为专注于刑事辩护的律师,我的工作就是要帮他们把这里面的道理想明白、讲清楚。

拿合作方的钱,不一定都是行贿

说完“权”,我们再来看看“钱”。是不是只要拿了合作方的钱,就一定是受贿?答案是不一定。法律打击的是“交易”,也就是钱和权之间的对价关系。如果你的收入是基于自身的专业能力、付出了真实的劳动,并且价格符合市场行情,那就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贿赂。

我经常跟团队里的年轻律师说,分析案子不能只看表面。一个人收了合作方的钱,你要看他到底做了什么。是出席会议、发表演讲、提供技术咨询,用自己在本职工作以外的专业技能换取的合理报酬?还是什么都没干,单纯因为把项目给了他而收取的“好处费”?这完全是两码事。有一则法院的无罪判例,就是一位科室主任被控受贿,但再审法院发现他受邀讲课,确实付出了智力劳动,内容也是专业知识,费用没明显超出市场价,最终宣告其无罪。

Web3行业里,AMA出场费、技术顾问费很常见。如果确实提供了真实的、独立的服务,那就是合法收入。但这里一定要把握好度,如果出现所谓“讲课”,只是走个过场,或者费用明显高得离谱,那性质就可能变了。我们团队在给一些初创项目做合规梳理时,会花很大精力帮他们厘清这类经济往来的性质,把风险挡在外面。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请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抓住黄金时间窗口。

说到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看的就是钱权交易那点事儿。在Web3这个圈子里,很多岗位的实际影响力比头衔大得多。我们建议从业者,但凡涉及公司业务合作,对外部的经济往来要保持清醒。合规与违法的界限,有时比你想象的模糊。刑事案件一旦沾上,举证和解释的成本非常高。如果你正因为搜索“杭州刑事律师”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看到这篇文章,对自己的处境有所担忧,不妨静下心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理清楚。在没有看到具体案件材料之前,任何结论都为时尚早,但让专业的人帮你判断,确实是当下最稳妥的选择。

常见问题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能取保候审吗?需要什么条件?

可以。是否取保主要看涉案金额大小、有无自首立功情节、社会危险性大小等。如果能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证明没有逃跑、串供的风险,申请取保的成功概率会高不少。

我只是个基层员工,收了点好处费,这样也会被判刑吗?

会的。职务高低、有没有最终决策权,不是定罪的关键。只要你的岗位职责能实质性地帮合作方谋到利益,并且你为此收了钱,立案标准达到六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犯罪。

收的是虚拟货币,是不是更难被查到?能判轻一点吗?

查办难度确实有,但并非查不到。司法上,虚拟货币一样被认定为“财物”,其价值会按照交易时的市场价折算。量刑看的还是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用虚拟货币不会让你被罚得更轻。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律师简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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