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二审逆转获无罪:北京十大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以“无非法占有目的”成功辩护

2026/08/05 13:46:50 查看10次 来源:赵飞全律师

合同诈骗罪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北京十大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在二审阶段成功为王某辩护,实现了从十年有期徒刑到无罪判决的逆转。

案件背景: 2024年5月,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一审法院认定:王某于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以某农业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与多家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取土地流转费共计1500余万元后因经营不善导致项目亏损,部分农户费用未能按期支付,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辩护策略: 二审阶段,王某家属委托北京十大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担任辩护人。赵律师全面审查卷宗后发现一审判决存在三个问题:未充分审查签约时的履约能力、未全面分析资金流向、未充分考虑农业经营的行业特点和风险因素。赵律师团队开展了大量调查取证,收集了公司成立以来的全部工商登记资料、财务报表、纳税记录、土地承包合同、农业补贴申请材料等,构建了完整的证据体系

赵律师在二审辩护词中指出:王某自2018年起从事农业开发经营,具有真实经营基础;收取土地流转费后全部投入农业项目实际运营,项目亏损系因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客观原因所致,事发后王某一直与农户保持沟通,从未逃匿

判决结果: 2026年6月,二审法院采纳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王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王某无罪

案例评析: 本案是北京十大合同诈骗罪律师赵飞全成功办理的又一起无罪案例。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如何区分因经营风险导致的合同违约与合同诈骗罪。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合同诈骗罪处罚。赵飞全律师通过全面调查取证,证明了王某具有真实的经营基础和履约意愿,亏损系客观风险所致而非主观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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