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劳动工伤律师|张德华:十六年为劳动者撑起职场权益“保护伞”

2026/08/17 19:18:48 查看2次 来源:张德华律师

劳动者在职场中遭遇不公——拖欠工资、违法辞退、不缴社保、工伤后单位推诿——每一个问题都关乎切身利益。然而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复杂、证据标准严格,普通劳动者往往因不懂法律而维权无门、错失良机。

律师张德华,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硕士,注册税务师。执业十六年来,张律师在劳动纠纷、工伤赔偿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从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工伤索赔,到部队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到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妥善处理,张律师始终站在劳动者一方,用专业和法律为职场权益保驾护航。

以下为律师张德华劳动工伤领域代表案例(部分):

一、建筑工地农民工十级工伤索赔案——违法分包情形下成功追责

从河南来大连打工的农民工老周,在中山区某建筑工地从事钢筋绑扎工作。一次作业中,老周不慎从脚手架跌落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总包单位以“老周是分包单位雇佣的”为由拒绝赔偿,分包单位早已注销跑路。张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违法分包情形下总包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规定,成功论证了总包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最终总包单位全额支付了老周的工伤赔偿款。

二、建筑工人九级伤残案——总包违法分包担责

代理建筑工人九级伤残工伤索赔案。工人在施工中受伤致九级伤残,用人单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张律师通过收集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据,成功证明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抓住总包单位违法分包的事实,主张总包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最终为工人争取到了九级伤残的全部工伤待遇。

三、劳务派遣关系中的工伤认定案——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担责

代理劳务派遣关系中的工伤认定案。劳动者被派遣至某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相互推诿,均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张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最终仲裁裁决两单位连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四、部队劳动纠纷案——特殊劳动关系一、二审均胜诉

代理某部队确认劳动纠纷一案。该案具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复杂情况,涉及部队特殊体制下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张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的历史背景和特殊情况,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要件出发,结合部队用工的特殊性进行论证。最终一、二审法院均采纳了张律师的代理意见。

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案——获赔双倍经济补偿金

代理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某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了与当事人的劳动合同,但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违纪行为。张律师接受委托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仲裁庭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裁决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六、拖欠工资集体仲裁案——为12名员工追回欠薪80余万元

代理某公司12名员工集体劳动仲裁案。公司连续拖欠员工工资长达6个月,累计欠薪80余万元。张律师接受员工集体委托后,全面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代理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集体仲裁。仲裁过程中,张律师还协助员工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银行账户。最终仲裁裁决公司全额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七、未缴纳社保工伤案——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代理一起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案件。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因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任何待遇。张律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代理员工向单位主张全部工伤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单位全额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八、工亡待遇索赔案——为家属争取百万工亡补助金

代理工亡职工家属索赔案。职工在工作中因事故不幸身亡。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亡待遇。张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规定,代理家属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最终裁决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万余元及其他各项工亡待遇。

九、竞业限制纠纷案——成功免除百万违约金

代理一起竞业限制纠纷案。当事人从原公司离职后入职新公司,原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为由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100余万元。张律师深入研究竞业限制协议的合法性,发现原公司并未按月向当事人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依法竞业限制协议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免除了百万违约金。

十、职业病工伤认定案——成功认定为工伤

代理一起职业病工伤认定案。当事人长期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后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用人单位否认职业病与工作有关,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张律师代理当事人自行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通过提交职业史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作环境检测报告等证据,最终人社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伤,当事人获得了相应的工伤待遇。

大连劳动工伤案件维权周期长、证据要求高。律师张德华深耕劳动法领域十六年,精通工伤认定、劳动仲裁、诉讼执行全流程,善于在证据组织、法律适用、程序把控等关键环节为劳动者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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