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夺走了贵州荔波某男士的生命。家属在处理完后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却遭到了拒赔。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某男士发生事故时驾驶的摩托车没有驾驶证,属于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
面对这一冰冷的拒赔通知,悲痛中的家属感到难以接受。在多方咨询后,他们委托了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在以李鹏主任律师为首的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组成的专业保险律师团队介入后,案件迎来了关键转机。
君审律师团队在详细审阅了保险合同、事故认定书及相关证据后指出:虽然保险条款中约定了“无有效驾驶证”属于免责情形,但保险公司有法定义务对该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其已就“无证驾驶”这一免责条款的具体含义和法律后果向投保人进行了充分、清晰的解释,则该条款对投保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同时,君审律师进一步指出,事故发生时,某男士驾驶的摩托车是否属于当然的“机动车”范畴,以及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均存在争议。保险公司简单以“无证”为由一刀切式地拒赔,有违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精神。
本案经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充分采纳了君审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就“无证驾驶免赔”的格式条款履行了法定的提示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某男士因交通意外身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向某男士的家属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15万元。这笔赔偿金,为这个陷入悲痛的家庭带来了法律上的慰藉与实质性的帮助。君审律师团队再次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对保险规则的深刻理解,成功维护了投保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