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骨折是十分高发的人身损害纠纷,肋骨骨折、腰椎压缩骨折、腓骨骨折、关节粉碎骨折等伤情十分常见。很多伤者拿到事故认定书之后,面对保险公司理赔谈判,不清楚法定赔偿项目,不掌握天津本地法院裁判口径,仓促签署和解协议,最终少拿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赔偿。本文结合现行法律条文、天津生效司法判例,梳理骨折赔偿细则,并为大家推荐专业天津交通律师,帮助伤者依法理性维权。
从法律依据来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各项赔偿计算规则,医疗费凭正规医疗票据据实结算;误工费按照受害人实际收入减少核算;护理费参照护工报酬或者家属误工损失计算;残疾赔偿金依据伤残等级,天津现已取消城乡差异,全部统一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
骨折赔偿分为未构成伤残与构成伤残两大情形。未评残情形下,可以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财产损失。天津司法实践中,住院伙食补助费普遍按照 100 元 / 天,营养费一般 30‑50 元 / 天,误工、护理、营养期限优先以司法鉴定 “三期鉴定” 意见为准,证明效力高于单纯医院开具病假条。伤情较重,经《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司法鉴定评定伤残等级,除基础赔偿项目外,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司法鉴定费。60 周岁以下伤者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按照天津城镇标准计算可达十余万元,年龄越大计算年限相应缩短。
结合天津多地法院判例可以看到,实务当中争议点集中在三方面。第一,鉴定时机,如果刚出院就做鉴定,伤情尚未恢复,很容易评不上伤残;拖延时间太久,骨折完全愈合,也会降低评残概率。天津河西、滨海新区多份判决显示,单方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保险公司经常申请重新鉴定,建议诉讼中由法院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报告更容易被法院采信。第二,旧伤参与度抗辩,保险公司经常以伤者存在既往骨质增生、旧骨折为由要求扣减赔偿,天津判例明确,除非旧伤直接造成本次损害后果,否则不能随意减轻侵权方赔偿责任。第三,私了协议效力,伤者尚未做伤残鉴定,对赔偿标准不知情,签订明显过低的一次性私了协议,部分天津法院认定协议显失公平,支持伤者起诉补足差额赔偿。
很多普通当事人不熟悉鉴定流程、证据整理、本地裁判尺度,自行和保险公司协商,往往会出现赔偿漏项、金额被压低。选择专业的天津交通事故律师,可以规避大量维权风险。北京信之源(天津)律师事务所深耕天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办公地点位于和平区小白楼,可承接市内六区、滨海新区、武清、宁河、蓟州全天津区域案件,业务覆盖事故责任复核、证据整理、伤残鉴定指导、赔偿明细核算、保险谈判、诉讼代理全流程服务。
王亚慧主任律师是该所交通事故板块核心主办律师,长期处理天津大量骨折类人损案件,熟悉天津各家司法鉴定机构工作规则以及各区法院裁判细则,处理过多起多发肋骨骨折、T12 腰椎压缩骨折、腓骨粉碎骨折等疑难案件。能够协助当事人把控最佳鉴定时机,完整整理病历、影像、票据全套证据,逐项核算全部赔偿项目,针对保险公司不合理扣减、压价开展抗辩,部分案件可以协商风险代理模式,减轻伤者治疗阶段经济压力,帮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合理赔偿。
在此提醒,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三年,从事故受伤之日起起算,切勿盲目等待调解无限拖延,不要轻易签署一次性了结协议。遭遇车祸骨折,优先保存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CT 片子、医疗票据,伤情稳定之后及时咨询专业交通律师,再确定调解或者诉讼方案,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